為補充我市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市政府領導同意,決定組織我市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工作人員。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嚴格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工作人員。
1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 、實行公開招聘、規范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
3、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政治思想素質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報考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31日。
5、無違法違紀行為。凡受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均不得報名。
6 、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招聘人數、招聘職位、對象及條件要求(見附表)
四、報名辦法:
1、報名地點: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股。
2、報名時間: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3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要求:報名時本人到場,提供學歷證書、戶口簿、身份證、有關工作證明材料(須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原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版相片4張。(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復印件)
4、準考證發放:9月19日考生憑本身份證到市人社局事業股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1、本次考試采取直接面試辦法進行。面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內容:專業技能測試
3、確定招聘人員
考試結束后,依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面試合格考生中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額末位如出現面試成績并列時,分別按“學歷高低、畢業先后”次序確定。對確定為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1、取得體檢資格的擬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2、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標準執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人員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在合格分數線上的考生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公示
經面試、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陸豐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等手續,一經聘用,五年內不得申請調動。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由陸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廣播電視臺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60--8821147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0660—8881269
市廣播電視臺 0660--88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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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人力資歷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