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東阿縣縣屬事業單位、鄉鎮事業站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東阿縣部分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東阿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東阿縣縣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0名工作人員,鄉鎮事業站所招聘30名人事代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計劃內招生,尚未正式就業;
(四)具有東阿戶籍或是東阿生源;
(五)2011—2012年畢業,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到登記的專科以上畢業生或在縣教育局報到登記的研究生;2011—2012年在縣民政局報到登記的專科以上退役大學生士兵;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不能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計劃
縣屬事業單位40名,包括研究生10名、本科生20名、專科生10名;鄉鎮事業站所30名,包括本科生20名、專科生10名。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繳費、現場初審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2013年7月26日—8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報名地點
東阿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三)報名方法
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計劃分類別報名。報名時,持本人畢業證、報到證、戶口簿、有效期內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A4紙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經工作人員初審合格的,填寫《報名登記表》和《保證書》,并當場拍照備案,作為資格審查的原始依據。
(四)費用繳納
筆試考務費為每人60元,報名時現場繳納。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特困大學生,報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五)準考證領取
已報名人員應于2013年8月5日—8月7日,持繳費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在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數3倍(研究生按2倍)的招聘類別,按照1:3(研究生按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時間、分類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試題委托外地命制印刷。
筆試時間:2013年8月10日上午8:30—11:00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符合條件的,筆試成績加5分。根據聊發【2011】18號文件規定,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成績加5分。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要出具縣委組織部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相關證明。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確認。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
面試工作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實施。面試評委全部異地聘請。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并根據招聘計劃分類進行。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依次確定。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第二辦公區門口公示。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等額遞補。在招聘工作的每個環節,凡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查實后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面試考務費為每人100元。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分組宣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核體檢人員。同一類別的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第二辦公區門口公示。
五、考核和體檢
考核體檢人員確定后,由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組織考核、體檢。因放棄考核體檢資格或考核、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不再遞補。
(一)考核
考核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全面了解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及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二)體檢
體檢原則上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除特殊情況經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照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公示及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實行社會公示制度,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符合聘用條件的縣屬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派遣等有關手續,并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經紀檢監察部門查實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經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滿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鄉鎮事業站所擬聘用人員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相關手續,并按規定簽訂人事代理合同。
七、監督、咨詢電話及其他
東阿縣人事局:0635-3289114
東阿縣監察局:0635-3289066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東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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