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青山區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根據青山區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需要,本著“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
一、招聘范圍及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退伍軍人23名,如報考人數不足,按照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4:1確定招聘人員數量。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包頭市常住戶口;
2.年齡25周歲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3.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4.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和道德修養;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6.同等條件下具有特殊技能者優先錄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治安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受過處分,或因違紀違規被用人單位解聘的;
3.有犯罪或違法、違紀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身體情況不適應城市管理執法輔助工作的;
5.其他不適應聘用條件的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攜帶材料。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入伍通知書和退伍證(以上證件必須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交本人近期免冠紅底二寸照片3張,并下載填寫《青山區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8月11日— 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報名地點:青山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青山區勞動路大連新型長熙園6號環形商務樓內)。
聯系電話:3616077 聯系人:劉 靜 胡雅茹
(二)資格審查
由青山區城市管理協管員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不確定考試范圍,不指定復習資料。試題內容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內容,滿分為100分。
面試。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查應試者與職位相匹配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綜合能力和職位適應能力,滿分為100分。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權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綜合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依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
(四)考察和體檢
由青山區城市管理協管員招聘領導小組進行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現情況,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對考察合格人員,由青山區城市管理協管員招聘領導小組指定醫療機構統一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招聘人員管理
(一)使用方向
主要在青山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從事城市管理執法輔助工作。
(二)管理模式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合同實行一年一簽,與青山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三)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每人每月工資為1800元,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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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區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doc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