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隨縣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和《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隨縣政辦發〔2014〕25號),因工作需要,隨縣財政局、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公告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詳見附表1。
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年齡截止時間為:2014年6月30日。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28日—8月4日(節假日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722—33396013339607
3、報名辦法:報考人員可登錄隨縣人民政府網、隨州市人才網下載或在隨縣人才交流中心領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2),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須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1張、另交1寸同底免冠照2張備用)、畢業證、身份證、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隨縣人才交流中心現場提交報考申請,簽署誠信承諾,并按規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繳納考試費用100元。
根據鄂人社發〔2010〕36號文件精神,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符合加分條件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應填寫《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加分申請表》(附表3),并提供原招錄時所簽訂協議(服務合同)、服務單位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書),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關證明材料。由市級“三支一扶”辦統一審核確認資格后,落實加分政策。加分申請材料應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否則視同放棄加分資格。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招聘公告》及相關政策解答,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審查報考資格
1、招聘工作專班工作人員根據本方案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的要求,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各項資格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通知報考人員補充。通過審查的人員,留存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時參考。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要準確及時、客觀公正。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不足1:5比例的,取消或減少該崗位計劃數。對報考崗位取消的,及時通知考生調整報考崗位或退還繳納的報名費。
3、資格審查結果公示。報名結束一周內,在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可上網或通過電話查詢。
(三)準考證發放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根據網上筆試公告及時到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及分數折算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報考崗位應具備的法律或專業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時間、地點:
為方便考生,便于安排考務,筆試時間暫定于2014年8月中下旬。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折算及查詢
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等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有關政策的意見〉的通知》(鄂人社發〔2010〕36號)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鄂政發〔2011〕84號)等文件規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時筆試成績加5分,并計入綜合成績折算。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在筆試后一周內登錄隨縣人民政府網、隨州市人才網或撥打隨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電話查詢。
(二)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人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的崗位,取消或減少該崗位計劃數。
面試前,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從報考該崗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報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面試對象。
資格復審后,對符合條件的面試人選在隨縣人民政府網、隨州市人才網,公示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發布面試公告,面試由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折算
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在隨縣人民政府網、隨州市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五、體檢、考察
1、體檢。筆試、面試結束后,將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在指定的市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考察。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體檢合格者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對考察人選再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報考資格復查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復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應屆高校畢業生入圍人員,在考察時仍不能提供相關證書原件的,取消考察資格;取消考察資格后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面試、體檢合格人員中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六、公示和審批
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作為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聘用部門名稱、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專業、筆試面試成績、綜合成績以及監督舉報電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用人單位研究同意后填報《隨縣事業單位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對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問題并經調查屬實的人員,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從該崗位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國家和省里的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和人事代理。
七、紀律監督
(一)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者有《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回避。
(二)主動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守工作紀律,加強保密觀念和責任意識。如發現工作人員違規違紀等現象,根據情節輕重,取消其工作人員資格、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公告由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3、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加分申請表.rar
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