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蘭州市6個縣(區)和市屬73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32名(其中管理崗位108名,專業技術崗位641名,工勤技能崗位8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的學歷學位、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聘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6年7月13日以前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2014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
二、應聘崗位具體條件
詳見《2014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
三、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2014年6月20日開始通過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rsj.lanzhou.gov.cn)、中國蘭州人才網(http://www.lzrc.net.cn)及蘭州日報閱讀招聘公告并查閱《2014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
(二)現場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執業證件等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在職(在編在崗)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按人事管理權限,市屬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出具,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由組織人社部門出具),應聘崗位要求具有相應工作經歷的,還應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應聘人員現場填寫《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資格審核合格后,繳納150元報名考試費,現場采集并錄入個人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須真實、準確、完整。凡提供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無論何時、何原因,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違反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報名時間、地點:2014年7月13日至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在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大廳(城關區慶陽路153號南關十字民安大廈一樓)報名。
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應聘人員于2014年8月27日至8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憑報名信息核對單和身份證在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大廳領取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專業技術崗位(教育類、衛生類)類、管理崗位類和工勤技能崗位類,采用閉卷方式,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1:3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攜帶證件
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四)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lanzhou.gov.cn)、中國蘭州人才網(http://www.lzrc.net.cn)向社會公布。
五、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應聘人員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六、綜合成績確定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中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有一項缺考或成績為零分者,無綜合成績。
七、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按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具體有:
1.《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
2.《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
3.《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4.《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在公開招聘體檢環節前如出臺新的相關文件政策,從其規定。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九、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并在發布公告的工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相關情況的,按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
十、注意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二)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lanzhou.gov.cn)和中國蘭州人才網(http://www.lzrc.net.cn)是發布本次公開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網站,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應聘人員應在上述網站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公示、通知等有關信息。
(三)本次公開招聘所有崗位均不限戶籍。招聘崗位要求應聘者年齡、相應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為2014年7月13日。招聘崗位要求25周歲以下為198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為1984年7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7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74年7月13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為196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為1:3,對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采取取消、減少、合并招聘計劃或放寬開考比例(最大可放寬至1:2)的辦法進行調整。
(五)在體檢和考察階段因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形成的崗位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各階段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的,可以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其具體專業方向以教師資格證上標明的任教學科為準。
(七)準考證是應聘人員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必備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八)本公告由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31-8856730(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監督電話:0931-8489337
附:《2014年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簡表.rar》
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