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區經濟和社會的迅速發展,為進一步適應工作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安全生產協理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無殘疾,熱愛安全生產工作。
4、18周歲以上(1996年6月18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5、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15年畢業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成績合成、體檢、確定擬聘人員、公示、核準聘用。
(一)網上報名
考生登錄高新人才網站(www.hfgxrc.com公共服務招聘考試模塊)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18日9:00至7月3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考生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7月3日16:00前登錄高新人才網站招聘考試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7月8日16:00前通過高新人才網站招聘考試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為《公共知識》。
《公共知識》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安全生產相關業務知識、公文處理與寫作等,滿分100分,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2、筆試時間:
2014年7月12日(周六)
上午8:30—10:30 《公共知識》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3、筆試結束后7天內在高新區人才網站公布筆試成績。經查分環節后,依據筆試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三)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在面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筆試準考證、報名資格審查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等材料。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筆試成績并列,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面試
面試時間及相關事宜以網上公告為準。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5:5比例合成確定,在高新人才網站公布。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則一同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如初選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則一同進入下一環節)。
(七)確定擬聘人員、公示、核準聘用
體檢合格的人員,在合肥高新區人才網上公示7天。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的,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勞動合同管理,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對于違反工作紀律或重大失責、造成嚴重影響的要及時解聘。合同期滿,經所在單位考核合格,雙方協商同意,進行續聘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參照管委會協理員的相關工資待遇。
五、監督檢查
此次招聘工作由區紀工委監察室參與監督。
六、其它
聯系電話
政策咨詢:0551-65396569 0551-65392101
監督電話:0551-65359626
合肥高新區經濟貿易局 合肥高新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中心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