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火炬中心是國家科學技術部直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和科技部人事司的統一要求,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和道德修養,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
2.熟悉國家科技工作發展的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原則性,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責任心;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4.有相關實際工作經驗。
(二)招聘崗位、人數、職責及具體條件
崗位編號及人數 |
崗位 職級 |
崗位職責 |
應聘條件 | ||
專業 |
學歷 |
工作經歷 | |||
201401 6人 |
專業技術十級及以下 |
科技項目管理和政策調研 |
理工、管理、經濟、金融、法律等專業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年齡32周歲及以下。 |
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年齡32周歲及以下。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科技部門戶網站(www.most.cn)和火炬中心網站(www.chinatorch.gov.cn)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自愿報名
應聘人員須填寫《科技部火炬中心應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于2014年6月18 日17時前將《報名表》(附近期2寸免冠照片、身份證、簡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復印件、主要學術成就及發表的文章等)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二區甲18號火炬中心402房間,郵編:100045 。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電子版發送至火炬中心郵箱,郵箱地址:rensc1@chinatorch.gov.cn
(三)資格審核
由招聘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科技部網站和火炬中心網站上公布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考試地點和時間。
(四)統一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在科技部網站(www.most.cn)和火炬中心網站(www.chinatorch.gov.cn)進行公布。
1、考試由初試(筆試)和復試(面試)兩部分組成。
初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復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溝通協調能力和崗位適應能力等。
2、初試(筆試)
由招聘工作小組結合崗位適用情況按1:20比例擇優選擇符合條件的人選參加初試(筆試),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及考試地點屆時在科技部網站和火炬中心網站上公開發布。
3、復試(面試)
在初試(筆試)成績合格(60分及以上)的基礎上,按1:5比例取成績前30名者參加復試(面試),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最終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復試(面試)時考生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職稱證書和獲獎證書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交工作單位同意本人應聘的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參加復試(面試)的人員名單屆時在科技部網站和火炬中心網站上公開發布。
(五)確定考核人選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對應聘人員按面試成績確定考核人選,并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
(六)組織考核人員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確定擬聘人員、公示招聘結果。
根據考核情況、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對擬聘用人員在科技部和火炬中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等。
根據科技部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的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四、有關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按時限要求填報《科技部火炬中心應聘報名登記表》,過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來訪。
(二)應聘人員在應聘工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三)筆試、面試時間及參加人員名單將適時在科技部網站和火炬中心網站上公布。
五、聯系方式
電話:010-88656321,88656325 關鵬飛
附件:《科技部火炬中心應聘報名登記表.rar》
火炬中心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