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單位簡介
山東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于2013年1月組建,為山東省中小企業局所屬社會公益二類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研究、技術支持等工作,組織開展中小企業人員培訓、信息服務、交流合作等服務活動。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14號)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山東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1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40周歲(1973年5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崗位條件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商務等相關專業畢業,工程技術中級職稱,有從事信息技術或電子商務IT工程項目實施、管理或網絡運營5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攜帶個人材料直接到山東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綜合科報名。
報名時間: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報名地點: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玉函路25號,省中小企業局辦公樓4樓407房間。
報名材料包括:1、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身份證(審核原件,留下復印件一份);2、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3、有本人簽名的《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4、報名費50元。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其資格。
(三)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信息技術、電子商務專業知識及怎樣引導、幫助中小企業開展電子商務,促進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的發展。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時,取消招聘。
2、面試
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應聘人員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計劃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
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的方式,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原則上在省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省中小企業局成立公開招聘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招聘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其成員由局人事、紀檢及發展促進中心等部門人員組成。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資、福利執行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享受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在職職工福利待遇。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姜俐利
聯系電話:0531-82037257
七、其他未盡事宜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4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14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