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昌縣委組織部
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昌縣衛生局
2014年新昌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醫務人員公告
為滿足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補充醫務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新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決定組織開展2014年新昌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醫務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4年衛生系統計劃公開招聘醫務人員15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可于2014年4月22日登錄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xcrlsb.gov.cn/)、浙江新昌人才網(http://www.xcrc.net)和新昌衛生網(http://www.xcxwsj.gov.cn/)查詢。
縣屬衛生事業單位的外科、婦產科、兒科、臨床急診重癥醫學、院前急救、麻醉科、放射超聲診斷、心電、預防醫學崗位(專業)及鄉鎮街道衛生事業單位所招聘的醫務人員崗位(專業),允許1:1的比例開考。其他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人數3倍(招聘10名及以上的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人數2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改報名。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招聘范圍和對象:
(1)2014年新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和新昌縣常住戶口(以2014年5月5日戶口所在地為準)的社會人員。
(2)允許縣外考生報考的崗位(專業),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的“有關說明”欄。
(3)碩士以上畢業研究生戶籍不限。
(4)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能夠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過學習網絡教育、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專業)資格條件的可以按社會人員報考。
招聘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年齡要求為18周歲至30周歲的(1996年5月5日--1983年5月5日),18周歲至40周歲的(1996年5月5日--1973年5月5日);其他崗位為18周歲至35周歲(1996年5月5日--1978年5月5日)。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單位規定的招聘崗位(專業)所需的資格條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資料
1.報名時間:2014年5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2.報名地點:縣衛生局(縣公共衛生中心--新昌縣七星街道孝行路358號)。
3.報名資料: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隨帶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證書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時還須隨帶《新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可下載),一寸免冠近照3張,并按規定填寫《報名表》。
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初審結束后對通過初審的人員進行公示。
四、筆試、體檢
1.筆試:筆試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醫學專業理論知識(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應聘人員應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在新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浙江新昌人才網、新昌衛生局網站上公布。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每個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如因筆試成績并列,擬體檢人員數量超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則對成績并列人員進行面試,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2.體檢。按上述規定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報考人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由縣衛生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有關事項另行通知。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自動放棄。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則按上述規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
五、考察。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進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在辦理聘用審批前,則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體檢、考察。考察由縣衛生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在招聘過程中,如出現單位和個人有關信息、提供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政策規定的情況,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處理。
六、聘用辦法。筆試、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不同崗位聘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向社會公示。
公示結束后,辦理報到聘用手續,見習期、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縣衛生局0575-86023375
附件:2014年新昌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醫務人員計劃表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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