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職業技術學院(http://www.uta.edu.cn/)是安徽省教育廳直屬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國家示范院校和全國職業院校師資培訓單位。
學院位于合肥市,占地1598畝,在校生15000多人,教授21人,副教授140多人。學院設有材料工程系、電氣工程系、紡織工程系、化學工程系、機械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經貿系、管理系和公共教學部、思政教學部等教學系部,開設工程制造類、現代服務類、管理類、藝術類一共68個專業,其中1個國家級精品建設專業和教育部高職高專教學改革試點專業,6個國家示范高職重點建設專業,6個省級高職高專教學改革試點專業和省級精品專業,10個省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5個省級教學團隊,21位省級專業帶頭人。學院擁有國家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1門,省級精品課程15門、省級精品視頻公開課1門,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4門。擁有中央財政支持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能力建設項目2個,中央財政支持實訓基地建設項目2個,省級人才培養創新實驗區2個,省級示范實驗實訓中心5個,省級開放性公共實訓基地3個,校企合作實踐教育基地2個,1個省級卓越人才教育培養計劃項目,1個省級應用型教師教學能力發展中心,一個省級數字圖書館。
學院堅持“課堂小企業,理實交融;企業大課堂,德技兼修”的教育理念,創新“校企融合、項目帶動、雙輪職訓”的高職人才培養模式,致力于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需要的技術技能型人才。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8%以上,連續多年獲得“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標兵單位)”。
學院高度重視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已陸續與韓國韓瑞大學、澳大利亞昆士蘭州開放學院、維多利亞大學、英國普茨茅斯大學、新西蘭旅游觀光學院等高校建立了合作伙伴關系。學院先后聘請了美籍、加納籍、韓國籍教師來校執教,同時積極推薦專業教師赴國外進行培訓和交流。目前已有多批學生赴國外深造。
學院先后被評為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單位,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第七、八、九屆安徽省文明單位,安徽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省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高校,安徽省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示范校。
學院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認真做好2014年度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41號)規定和相關要求,并結合本院實際,就2014年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學歷資歷和專業技能條件,按照招聘計劃公布的要求執行;
(四)適應崗位需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年齡必須符合招聘計劃公布的要求;
(六)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考需按人事管理權限得到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計劃
見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指導、監督下,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或試講)、面試、考察體檢、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9日至4月22日。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填寫《安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二),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發送電子郵件至ahzyrsc@163.com,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姓名+專業+學歷/學位。副高以上高層次人才發送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姓名+專業+職稱。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請不要重復發送信息。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組織人事處和用人部門聯合負責。
組織人事處重點審查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用人部門主要負責審查應聘人員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組織人事處負責以郵件和電話的方式通知參加筆試(或試講)。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郵件方式通知。
(三)資格復審
筆試(或試講)前,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具備實踐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資格審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屬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4、報考條件中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證件或證明材料;
5、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報考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要求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筆試(或試講)資格。
(四)筆試(或試講)
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綜合素質及發展潛能等方面的情況。
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
試講采用說課方式進行,現場抽題,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案書寫,然后進行說課,專家現場打分。
(五)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儀表儀態、行為舉止、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業務水平等方面的情況。
進入面試人員與崗位招聘數比例低于3∶1的,以當日參加同一種類面試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面試的最低分數線,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試講、面試設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專家學者、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領導等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試講、面試的成績現場告知應聘人員。
(六)成績合成
按筆試(或試講)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合成總成績。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以筆試(或試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七)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統一組織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入圍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果考察人員與入圍人選存在親屬和師生等關系,必須向學校提出回避,否則應聘者不予錄用。
對體檢、考察、或因應聘者個人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專業測試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經院黨委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學院網站和公告欄公示一周。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將擬聘人員有關材料報省教育廳審批,審批通過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否則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高層次人才
對于招聘的副高以上高層次人才,應聘人除了填寫《安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還應該提供《個人簡歷》,詳細介紹本人的研究背景及其成果、學術水平與能力、應聘后可能的工作計劃及其設想、家庭情況、待遇及要求等。
按照有關規定,高層次人才可以視具體情況以簡化程序組織評審和面談,綜合考核結果,研究確定是否上報審批。
高層次人才招聘計劃不受報名時間限制。
四、有關事宜
(一)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隨時取消資格。
(二)每個報名者必須留下上班時間可以聯系的通訊方式,并保持郵箱和電話暢通。聯系不上者責任自負。
(三)筆試(或試講)、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請注意我院網站通知。
五、本公告由安徽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有關規定執行,由我院組織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咨詢電話:李老師,0551-64689023
黃老師,0551-64374587(高層次人才)
投訴電話:王老師,0551-64689004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