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協管員2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1、崗位:合同制城市管理協管員。
2、人數:260名(其中男性210名,女性50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學歷、年齡及戶籍條件:
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
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不限戶籍,其余人員限本市(含各縣)戶籍或生源;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招聘崗位的身體條件;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4年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身體有紋身的人員;其他不適宜從事城市管理協管崗位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14年4月3日至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報名地點:永安街道辦事處服務大廳(王陵路118號)。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須如實填寫《泉山區合同制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證明》(可現場領取或從泉山區政府網站(網址www.xzqs.gov.cn)下載打印),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
(2)學歷證(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退伍士兵需同時提供退伍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張(同一底版)。
報考者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領取準考證。本次招聘不收報名和考試費。
(二)考試。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
1、筆試。
(1)筆試科目:考試內容包括《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徐州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
(2)筆試時間、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報名地點和泉山區政府網站公布。
2、面試人選確定: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取男性考生的前240名、女性考生的前60名,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3、報考資格復審: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報考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依筆試成績進行一次遞補。
4、面試。由區城市管理局統一組織安排。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
5、總成績計算方法。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辦法,均按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三)體檢、考察。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成績并列者,按有無服役經歷及面試成績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公安、司法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區城市管理局組織考核。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泉山區政府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公示無異議的,由區城市管理局辦理有關手續。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考生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人員在聘用審批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的,可從該崗位考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四、管理和待遇
1、被聘用人員與區城市管理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為3個月。
2、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基礎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含社會保險中應由個人繳納部分)。此外,每月480元考核獎,按照工作實績發放。
區城市管理局每年按工作實績進行考核,成績優秀或表現突出的,工資待遇可參照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執行。
3、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為合同制人員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
五、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發現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資格;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要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83965016
六、本簡章由泉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83965018
附件:1、報名表文件.rar
筆試試題推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試題
筆試真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真題
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面試真題: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面試真題
事業單位考試大綱: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大綱
教師招考專題: 最新教師招聘信息發布區
公務員考試信息專題:最新公務員考試信息發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