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鎮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社工、協管員等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共18名,其中社工7名,協管員 5名,輔助崗位工作人員6名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無違法記錄,無黨紀、政紀處分,身體健康。
2、事業責任心強,吃苦耐勞,服從管理。
3、愛崗敬業,有長期扎根農村基層、服務群眾的理想信念。
(二)具體崗位及條件
詳見附表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4年4月10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
慈城鎮人民政府黨員服務中心(慈城鎮解放路8號,周日不報名),江北區人才服務中心(寧波市江北區槐樹路88號,雙休日不報名)。
3、報名辦法
攜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工作證明、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并填寫報名登記表。
慈城鎮居民、村民報考,以2014年3月28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復轉軍人,需攜帶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在部隊獲得優秀士兵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轉軍人隨軍家屬,需攜帶退伍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筆試
報考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邏輯能力、行政執法方面知識、政府管理的相關內容、服務群眾的理念、方式方法、基本的財會知識等。筆試成績為卷面成績加附加分,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三)體能測試
報考城管協管人員的筆試結束后,需加試體能測試。
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4的比例確定。
體能測試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進行三個項目測試(10米×4往返跑≤13"1,縱跳摸高≥265厘米,1000米≤4'25"),其中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在體能測評過程中,縱跳摸高測試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
報考人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均不再遞補。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四)面試
報考人員攜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3的比例確定。
如面試入圍者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從報考同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
面試采用百分制,占總成績的60%;面試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下淘汰。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總指標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從報考同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
體檢不合格者不安排復檢。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浙人發〔2008〕58號)進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錄用
考察結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按招聘總數的1:1比例擇優錄用。擬錄用人員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錄用人員統一實行勞動派遣,試用期為2個月。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低于計劃招聘指標數3倍,招聘人數酌情核減。
2、招聘各階段公告、結果等詳見寧波江北人事網(www.nbjmrc.com)。
3、招聘錄用工作咨詢電話:87591342,87570477。
4、本簡章由慈城鎮黨員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慈城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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