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前資格復審
1.擬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含筆試政策性加分,以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2.對擬進入面試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是對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考生本人須帶齊招聘崗位所需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詳見《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并填寫《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表》。資格復審時間:9月24日至9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點: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
3.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便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自己是否為資格復審對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在9月22日前向曲靖市總工會提交本人親筆填寫的《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既不按規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并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自愿(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兩次。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崗位,需等額面試的須報經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批準后方可進行。資格復審遞補情況在規定網站進行公示,并向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
4.考生在參加資格復審前應主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詢本人學歷信息。若查詢不到的,請及時到云南省教育廳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資格復審時,若在網上查詢不到所持畢業證的相關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5.資格復審結束后,曲靖市總工會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規定網站進行公示。
6.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在面試開始7天前向曲靖市總工會提交考生本人親筆填寫的《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既不按規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并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自愿(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人員空缺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兩次,在資格復審階段已經遞補過兩次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遞補過一次的崗位進行第二次遞補。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崗位,需等額面試的須報經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批準后方可進行。
遞補人員由曲靖市總工會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并向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
(二)面試
1.面試按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批準的曲靖市總工會所屬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主要內容將在規定網站上公告。面試實行全程錄音錄像。
2.面試時間:2013年10月11日。
面試地點:曲靖溫泉職工療養院
3.有關事項
(1)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
(2)報考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責任由考生自負,面試按面試方案規定正常進行。
(3)面試總成績100分,若等額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筆試政策性加分)÷2.5〕×50%+〔面試成績〕×50%;沒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2.5〕×50%+〔面試成績〕×50%。
八、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
根據本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3〕52號)文件中有關優先錄用的規定執行,若再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又相同則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還相同則重新組織綜合成績并列者面試。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后,由曲靖市總工會組織對擬錄(聘)用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進行考核。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文件執行。由曲靖市總工會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由曲靖市總工會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應聘人員考核、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九、錄(聘)用手續辦理程序及時限要求
1.曲靖市總工會按照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報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審核后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聘)用人員,由曲靖市總工會提出擬錄(聘)用意見報送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審核后辦理錄(聘)用手續。
3.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因通過其他方式就業等原因放棄錄(聘)用資格的報考人員,必須在錄(聘)用手續辦理前,向曲靖市總工會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報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否則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以及公示結果影響錄(聘)用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4.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和監督
1.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構和社會的監督。曲靖市派出第一紀工委紀檢監察人員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2.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從事考試招聘、面試、考核、體檢等組織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3.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在公開考試招聘的任何階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機關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交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4.對自愿放棄資格復審、面試或錄(聘)用資格而未按規定提交自愿放棄申請的考生,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
5.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以予紀律處分。
曲靖市紀檢監察機構和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對整個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及時處理。整個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必須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總工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曲靖市總工會:0874-3127349
監督電話:曲靖市紀委派出第一紀工委:0874—3128150
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0874—3128969
附:曲靖市總工會所屬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曲靖市總工會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