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了進一步充實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南寧經開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32名,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聘資格條件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熱愛祖國,忠誠黨的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勝任主管部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配的工作任務。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4.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二)具備2016年南寧經開區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規定期限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和聘用的人員。
8.基層公務員服務期和事業單位聘用試用期未滿人員。
9.經開區轄區范圍內醫療機構在職在編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本次考試實行現場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格的計算,均截止至2016年10月29日為計算基數(如:35歲及以下,為1980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經開區2016年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及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報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證件。同時還需提供1寸彩色證件照3張。報考者所填寫的報考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可靠,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并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南寧經開區勞動人事局(南寧市江南區星光大道230號,經開區管委會2號樓222室)。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根據簡章規定的崗位招聘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在2日內提出是否通過報考的意見,對不符合報考的簡要說明理由,并及時反饋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資料和改報其它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時限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報考者填寫信息資料虛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考試成績。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資格。
對于報考經開區鄉鎮衛生院崗位人員,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的,由經開區衛生計生局審核同意,并經經開區勞動人事局核準,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且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1)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3)ƒ通過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人員;(4)通過國家衛生、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職稱及以上人員。
對報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師崗位,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經經開區衛生計生局、經開區勞動人事局審核同意,可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單位、經開區衛生計生局、經開區勞動人事局審核后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經開區勞動人事局負責解釋。
三、考試
(一)筆試
筆試滿分分值為100分。
1.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
2.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10日后,報考人員可向招聘單位咨詢。
(二)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時可并列確定為面試人選);符合免筆試條件的考生直接列為參加面試人選。已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在經開區官方網站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三)考試總成績
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作為最后總成績。
四、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均可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考察小組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核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面試成績都相同的考察人選,考察后由考察小組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報經開區領導班子擇優確定進入體檢程序的人選。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一)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擇優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人選。
(二)考生的體檢由經開區勞動人事局、經開區衛生計生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四)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五)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經開區勞動人事局聯系到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原則上,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的,可從考察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經開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分別在經開區工作區域內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經開區勞動人事局將及時進行復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經開區勞動人事局審核后辦理調動或聘用手續。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批辦,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嚴肅公開招聘紀律,資格審查驗證工作應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費用(體檢費除外),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公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局0771-4518838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衛生計生局0771-4517525
監督電話: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紀檢監察審計局0771-451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