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 武 縣 衛 計 局
2015年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直接考核
招 聘 公 告
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是根據《四川省民族地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行動(2011-2020年)工作方案》提出的“公開直接考核+服務期制度+學費補償機制”目標任務,直接考核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民族地區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并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醫療衛生人員專項引進計劃。
為加強我縣衛生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優化衛生隊伍人員結構,經市人社局核準,我縣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直接考核招聘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共招聘18名。具體招聘專業、崗位及條件等見《平武縣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熱愛衛生事業;
3.自愿在招聘單位工作6周年以上;
4.取得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
5.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7.符合有關招聘規定的回避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在處分期內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7.本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結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自行下載《平武縣2015年度陽光天使計劃招聘項目報名登記表》(附件2),按要求填寫。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3-11月6日(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平武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股
3、提交資料:考生本人身份原件證及復印件二份(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平武縣2015年度陽光天使計劃招聘項目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陽光天使計劃報考誠信承諾書》一式二份;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3張。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按川價字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
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合招聘要求,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直接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具體時間、地點見《考核通知書》。報考者在考核當天持本人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和《考核通知書》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核。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直接考核采取100分制量化計分。構成競爭的崗位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由考核小組成員2/3以上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記錄在冊。
(三)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14〕1號)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在二甲以上綜合性醫院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體檢人員。
(四)公示監督。擬聘人員名單在平武縣政務網、平武縣衛生局網站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畢業學校、專業、擬聘單位名稱、擬聘崗位等和監督電話,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五)確定人選。公示期無異議的,報市人社局備案,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進行審核確認。
(六)簽訂合同。經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后,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擬聘人員簽訂聘用期限為6年的《四川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報市衛生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備案。合同雙方應當嚴格遵守項目聘用合同的各項約定。招聘人員應自覺接受管理,服從單位項目安排。
(七)培訓上崗。由縣衛計局負責組織擬聘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后上崗。
四、學費補償辦法
(一)學費補償總金額=年均學費補助標準×實際學制年限。其中年均學費補助標準按平均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的標準確定(即:實際交納學費低于6000元的按實際,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不同學制畢業生的學費補助計算年限,以國家規定的相關學制年限為準。
(二)學費補償在6年服務期內分年度補償(代償)。每年補償金額根據服務年限、考核情況,依次按照補償總金額的10%、10%、10%、20%、20%、30%的比例確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該年度不予以學費補償。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人員必須在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服務滿6年。服務期內可在本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調(流)動,但不得調(流)動到本縣以外的其他單位。
(二)凡被聘用人員均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招聘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6周年以上年服務期限協議且履約年度考核(以實際服務時間滿一年為年度考核時間)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獲得該年度補償金額,否則不得享受該年度補償金額;服務期限未滿離開服務單位的必須按協議全額退還已享受的各種補償費用,并按照應補償總金額的50%支付違約金,所退還的各種補償費用和支付的違約金由縣財政局收取后逐級上交省財政廳。
本公告在以下網站發布:
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www.mypta.gov.cn
綿陽市衛計委網站http://wsj.my.gov.cn/
平武縣政務網http://pingwu.my.gov.cn/
平武縣衛計局網站http://www.pwwsj.com/
招聘工作詳情咨詢電話:
平武縣衛計局:(0816)8823647
平武縣人社局:(0816)8825391
舉報電話:0816--8822252(平武縣紀委、監察局)
附件:1.平武縣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2.平武縣2015年陽光天使計劃招聘項目報名登記表
3.《陽光天使計劃報考誠信承諾書》
2015年10月22日
1.平武縣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