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巫溪縣人民醫院2015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解決縣人民醫院工作人員嚴重不足,進一步優化人員隊伍結構,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18名(編外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巫溪縣人民醫院2015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四、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端正,作風正派,未受過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取得國民教育?萍耙陨蠈W歷,且所學專業必須與報考崗位一致。
(三)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四)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9月3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學信網學歷認定證明)和執業資格證書或提供資格合格成績證明。
(五)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一覽表》中各崗位要求的條件。
(七)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③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④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⑤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⑥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⑦現役軍人;⑧在讀的應屆畢業生;⑨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2015年9月14日至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巫溪縣人民醫院人事科(行政樓521室),聯系電話:023-51522410。
(二)報名要求:報名時持《巫溪縣人民醫院2015年面向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和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或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同時提供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屬縣外已簽協議服務期未滿或在聘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人員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被委托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及委托人報考時所需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報考。
(三)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于2015年9月16日17:30前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含專業科目測試、操作測試)和面試。筆試開考及面試比例均為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及分值:
(1)專業科目測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所報學科專業知識。
(2)操作測試: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人員憑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室,自帶所需文具。
筆試成績于筆試當天下午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及縣人民醫院門診部外張榜公布。
(二)面試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分值100分,采取提問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面試人員的溝通能力及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書面材料備案。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操作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當天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及縣人民醫院門診部前張榜公布。
七、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荚嚳己丝偝煽兿嗟,則依次按學歷層次、專業科目成績、操作測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優先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由縣衛計委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行業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衛計委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復檢)。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空缺時,可按報考該崗位(專業)面試合格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等出現空缺時,按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且面試合格的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報考崗位、畢業院校等。
十、聘用及待遇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縣衛計委審批、備案。
(二)公開招聘的編外人員按規定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照《巫溪縣人民醫院內聘人員管理辦法》,予以正式聘用,簽訂《內聘合同》,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若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編外專業技術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巫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巫溪縣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附件2個:巫溪縣人民醫院2015年第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編外人員)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