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證辦理流程
報名人員請加入(塔城市教師資格認定群:369100158),以方便領證聯系。
一、2016年3月24日—4月21日為申請幼兒園、小學及初中教師資格網報時間,2016年3月21日—4月21日為高中及中等技術學校教師資格網報時間。申請者通過新疆教育網相應版面申報(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參加本省份組織的申報教師資格的人員,請點擊綠色的“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注冊”。根據要求在網上填寫信息,完成申報。(注:1.幼兒園、小學及初中教師資格由塔城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認定,網報時在認定機構這一欄中選“塔城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聯系電話6228109。高中及中專教師資格由塔城地區教育局認定,網報時選“塔城地區教育局”,聯系電話6233934。3、申請高中及中專教師資格證的教師,網報時請注意塔城地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證辦理流程。)
二、網上申報期間,申請人可以自行修改個人填報信息,但網上申報時間截止之后,除修改密碼外,不能修改個人填報信息。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在網上申報提交成功后,申報人員需要在本網址下載相關材料,包括《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鑒定表》和體檢表(統一體檢),將相關欄目填寫完整。
三、2016年4月29日申請幼兒園、小學及初中教師資格的教師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到塔城地區醫院進行體檢。
四、2016年5月7日為現場確認時間,申報者在網上申報成功后,要向塔城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師訓科提供下述材料進行現場認定:《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思想品德鑒定表》和《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各一式一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相應層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語文教師必須是二甲)及復印件(一份);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非師范類畢業的需要帶的)及復印件或相關學業成績單、學籍表復印件等各一式一份。一寸照片3張(與網報上傳相片一致)。(注:1、非師范類畢業申請人員須參加自治區自學考試辦公室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統一考試,并且兩科考試成績合格;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2、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須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教育專業課程成績、教育實習成績原件和復印件;3、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科門類不一致的申請人,請自備三篇教案,以便能力測試時使用。)4、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無需再參加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所需的各項考試;對于筆試科目均合格者,不再參加自治區規定的非師范類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可以直接參加自治區及各地、州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五、2016年5月14日---5月15日塔城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師訓科將召開專家審查委員會,組織申請人員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六、2016年5月16日---5月25日,網絡認定后,塔城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師訓科將所有申報信息上報自治區,在自治區認定通過后生成證書編號。
七、2016年5月27日---7月22日,自治區網絡認定并生成證書編號后,打印證書,并通知申報人員領取證書。
八、申報人員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后,塔城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師訓科將為其建立完整檔案備案,并將本次認定工作總結上報自治區師訓處。
塔城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師訓科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