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定機構:宜豐縣教育體育局,聯系電話0795-2756061。
二、認定對象范圍:申報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且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為宜豐縣范圍人員。
三、網報時間
1.第一批次:4月18日8:00--4月29日17:00;
2.第二批次:6月9日8:00--6月22日17:00。
網報對象: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四、現場確認安排
1.第一批次網報人員現場確認時間:5月9日8:00--5月13日17:00;
2.第二批次網報人員現場確認時間:6月27日8:00--7月1日17:00;
3.現場確認地點:宜豐縣教育體育局二樓人事股;
4.體檢時間:現場確認通過后領取體檢表格,再去體檢。第一批次體檢時間:5月9日8:00--5月13日17:00;第二批次體檢時間:6月27日8:00--7月1日17:00。
5.體檢地點:宜豐縣人民醫院。
五、現場確認提交材料要求
1.學歷證書、普通話測試等級證書在教師資格申請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申請人現場確認時須提供證書原件予以復核。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
2.申請人現場確認時提供戶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予以復核(轄區內高校應屆畢業生不需提供);在我省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需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
3.與網上申報時相同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規證件照片2張;現場確認時,申請人應根據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對材料不全的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補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