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統一部署,根據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縣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時間
2022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兩次進行。上半年為4月11日始,下半年為9月14日開始。
竹山縣上半年認定網上申報時間是4月11日7:00—4月26日17:00,現場確認時間是4月11日—4月28日(有效工作日)。下半年認定網上申報9月19日—9月30日,現場確認9月20日—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二、認定范圍和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持有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竹山縣轄區的已取得相應學歷人員,無犯罪記錄,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之內的,或符合認定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
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并取得一種教師資格證書。
三、認定機構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竹山縣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四、學歷標準
申請認定小學、初中、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學歷按照《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學歷問題的說明》(鄂教資〔2012〕4號)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按照《關于我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學歷問題的通知》(鄂教資〔2015〕6號)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五、普通話要求
申請語文學科、小學全科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其他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六、體檢標準
申請人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師〔2002〕3號)規定執行。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的體檢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的規定執行。體檢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體檢有效。申請人須在十堰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醫院、中醫院、十堰市太和醫院、國藥東風總醫院進行體檢,使用《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附件),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符合教師身體素質條件的要求,且鑒定結論為合格。省人民醫院為疑義問題終檢醫院。
七、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注冊個人賬號(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在網報時間段內登錄報名,并完善個人信息。
在我縣網報時,申請地類型,選擇戶籍地、居住證所在地;認定機構,申請高中階段(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選擇“十堰市教育局”;申請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選擇“竹山縣教育局”;現場確認點,均選擇戶籍地、有效居住證所在地的“竹山縣教育局”。在系統中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90KB。
簽署《個人承諾書》。申請人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八、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請及時到規定的確認點現場確認。在竹山申請高中,中職和中小學教師(含幼兒園)人員均按規定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竹山縣教育局教師管理股804室進行審核確認,電話0719-4222908。未按要求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張正反打印)。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原件。
5.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6.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復印件。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正規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8.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9.網報完成后打印一份生成的認定申表。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九、其他事項
申請人在體檢和現場確認時要積極配合當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覺履行個人防護義務,服從當地防控管理要求。
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申請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相關法規,將會受到撤銷教師資格的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附件 2022年 十堰市(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doc
竹山縣教育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