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延邊州2017年上半年延邊州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及《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吉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與<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吉教師字﹝2014﹞28號)工作要求,為做好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延邊州內,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中國公民。
二、申請認定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
3.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合格證書,申報語文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4.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5.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在校學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6.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
7.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的最后一個學期,由在讀學校出具學業成績單,向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三、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間(今年兩批)
第1次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15日至30日;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2日至8日;
第2次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20日至27日;現場確認時間為6月28日至7月4日。
申報人員只能網上報名一次,并按照相應批次進行現場資格確認。
四、認定流程
1.網上申報
申請人需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國考合格人員選擇“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后續查詢。申請任教學科時須與教師資格考試的學科(專業)一致。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不填寫學科;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與面試學科一致;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應與筆試科目“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與面試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
按照《考試方案(試行)》規定,2014年及之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可持畢業證書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此類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后續查詢。
2.現場確認需提交材料
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3紙正反面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附件1);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成績單作為可畢業證明;
(5)本人戶籍所在地縣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A4紙正反面打印),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附件2,附件3);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國考合格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核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自2016年起不再統一發放《合格證明》,改由申請人從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下載打印);
(8)社會人員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工作單位(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0)師范類專業教育實習材料,教育學、心理學等學科成績單。
(11)小二寸紅底照片一張(用于證書)。
3.現場確認點地址
(1)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延邊州教育局B624室,地址是延吉市公園路延邊州政府B624室(延邊大學西側),電話:0433-2919064;琿春市戶籍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可直接在琿春市教育局人事科現場確認。
(2)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
延吉市教育局地址是延吉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東側教育局,聯系電話為0433-8333279;
圖們市教育局地址是圖們市教育局人事科(3樓),聯系電話為0433-3665105;
敦化市教育局地址是敦化市教育局人事科(敦化市教育局辦公樓二樓),聯系電話為0433-6222447;
琿春市教育局地址是琿春市教育局人事科(琿春市政府辦公樓A605室),聯系電話為0433-7513428;
龍井市教育局地址是龍井市教育局人事科(龍井市客運站旁邊),聯系電話為0433-3223542;
和龍市教育局地址是和龍市教育局人秘科(一樓),聯系電話為0433-4242001;
汪清縣教育局地址是汪清縣教育局人事科(汪清縣教育局辦公樓三樓,最北側),聯系電話為0433—8850209;
安圖縣教育局地址是安圖縣政務大廳四樓教育局窗口,聯系電話為0433-8970026。
4.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在信息系統內作出認定結論。認定合格人員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發放教師資格證書。具體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五、相關政策
1.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另需增加《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相關項目。
2.2014年及之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如申請對應所學專業以外的其他種類教師資格,必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獲得合格證。
3.2017年招聘的特崗教師中尚未取得教師資格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需在3年服務期內自行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4.經過省教育廳評估的中等職業學校舉辦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其學歷可作為在省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的合格學歷,其他中專畢業不能作為合格學歷,需要獲得專科及以上學歷后方可申請。詳見《關于公布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辦學條件評估結果的通知》(吉教師字﹝2015﹞29號)。
點擊下載>>>1-3.zip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2.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3.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初級中學、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延邊州教育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