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做好蕪湖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的通知
蕪湖高級職業技術學校(原職教中心)、市十二中、安師大附外、田家炳中學、城南實驗中學、華強中學、南瑞實驗學校:
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規定,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定于11月5日舉行。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我市(含四縣)參加今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已繳費的考生7444人(16890科次)。經研究決定,全市共設7個考點,總計221個考場,考點設在蕪湖高級職業技術學校(原職教中心)(27個考場)、十二中(40個考場)、安師大附外(39個考場)、田家炳(39個考場)、城南實驗中學(17個考場)、華強中學(22個考場)和南瑞實驗學校(37個考場)。為組織好本次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1.考點要認真履行安徽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會議精神,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規范考試中各環節工作,實現一級對一級負責,將考試安全保密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并延伸到考點、考場。
2.考點學校校長為考點主考,主考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考點各項考試事宜?键c要建立和落實領導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將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崗、責任落實到人,工作中的每個環節要實行簽字負責制度。對在此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中由于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玩忽職守等,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3.考點實行考點主考負責制,實行三級(考點主考、樓層巡考、監考組長)管理。下設考務、監控、保衛、醫療、后勤等小組。要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相互協作,積極協助主考和副主考做好考試的各項工作。
二、認真選聘、強化培訓、嚴格考務管理
1.考點要選聘組織紀律性強、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規定且無直系親屬參加這次考試的同志擔任監考和考務工作。考點必須對工作人員進行強化考風考紀和考試業務培訓,堅持培訓合格后上崗。考前要認真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安徽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務工作手冊》中的相關文件和規定,強化監考和工作人員依法治考意識的教育,熟悉考試程序,掌握考試業務,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培訓中要突出四個環節:(1)考前的準備工作環節;(2)考場監管環節;(3)保密、安全環節;(4)懲處違紀環節。
2.每場考試時,監考教師必須按照本場考試的考生座位表逐人核對準考證、照片、準考號、考場號、座位號、及身份證,并督促考生將姓名、準考號、考場號、座位號填寫在試卷上。在考場內要做到五個嚴禁:嚴禁考生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進考場;嚴禁考生配戴耳塞進考場考試;嚴禁考生將與考試有關的書籍和復習資料帶進考場;嚴禁考生在答卷上使用涂改液;嚴禁考生出考場時帶出草稿紙或與試卷內容有關的紙條。
3.所有監考、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紀律,堅守崗位,明確履行職責?紕展ぷ饕獓栏癜础犊紕帐謨浴返囊,科學化、規范化操作。加強對考場違規行為的嚴密監控,做到預防有力、發現及時,特別是要加強對替考、手機等通訊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處力度,堅決打擊和防范有組織的集體舞弊行為,特別是有考試工作人員參與的舞弊行為。
對違規違紀的考生,監考教師要敢抓敢記,及時收集證據材料和發放《違規告知書》,認真做好考場記錄,以確保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每個工作人員要佩證上崗,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對考生既要嚴格要求,又要關心愛護。
三、做好考點,考場布置和有關準備工作
1.考點、考場布置要嚴格按《安徽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務工作手冊》執行,考場必須啟用標準化考場。
2.考試期間,考點必須有專人負責值班電話,處理緊急突發事件?键c應根據所處地理位置及環境情況,主動和考點周圍單位聯系或同環保、公安、交通、通信等部門聯系取得支持,嚴格控制考點周邊環境噪音(車輛、建筑及各種干擾聲源)對考試的干擾,防止噪音影響考試。考場內要保持清潔,具備良好的采光和通風條件?记耙才艑H素撠煓z查廣播、電話、電鈴、照明、課桌椅的使用情況,如有損壞應及時修繕?紙鲩T外均要設立物品存放處。
1.堅持每場開考前隨機抽簽決定監考教師所監考的考場。嚴格執行每場考試考生簽到制度。
2.考點一切準備工作,均要在11月4日下午16:30前完成并向考生開放考點,以便讓考生了解所在考場及有關生活設施的位置。
四、其他
1.考點大門保衛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考試工作人員必須憑監考證或工作證進入考點,考生憑《準考證》進入考點。嚴禁其他閑雜人員進入考點。
2.為確保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公平、公正,接受全社會的監督,設立舉報信箱和公布舉報電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0551—63609561,市教育考試中心3856977),對徇私舞弊和違反考試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給予嚴肅處理。
3.10月31日下午3時,召開考點負責人(主考和考務負責人各一人)會議(會議地點、教育考試中心三樓),會上考點應上報監考及工作人員安排表。(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交省考試院備案)。
4.《考務手冊》等考試材料,開考點負責人會時另行下發。
5.考試時間:
蕪湖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