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6]117號)和《遼寧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遼教發[2015]190號)有關規定,我辦制定了2016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公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鞍山市內的公民。
2.報考人員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
(1)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報考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報考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符合以上學歷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本科學生、在校最后一學年的專科及以下學歷學生(以下簡稱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均可報考。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方式及流程
國考考生:筆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報地址為www.ntce.cn)的方式,分為三個環節:①網上注冊報名;②網上審核確認;③網上繳費確認。
“補考”考生:考生報名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報名資格審核后,繳納報名考試費,考生須按要求準確全面的填報本人相關信息,進行攝像,由報名點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經考生本人核實無誤后,簽字確認,報名點留存。逾期不予辦理。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國考考生信息只在網上審核,不組織現場確認。
2.如考生本人發現填報信息及考試科目有誤,且已審核通過的考生,需要更改信息時,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明或畢業證書原件,在9月9日15:30分前到市招考辦報名大廳現場更改,市招考辦留存復印件,同時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簽字。
參加遼寧省“補考”考生到市招考辦報名大廳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9月6日—9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3、報名地點:鞍山市鐵東區園林路60號(原衛校院內北樓西門)。聯系電話: 2663006 、2563288(報名大廳)。
四、考試繳費
考生按規定在網上繳納筆試考試費,繳納考試費的時間為:9月10日-20日。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遼價發[2016]6號)規定,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考試收費標準為60元/科.人。報名時不繳納考試費用的考生,視為報名無效。
參加我省“補考”的考生,現場收取筆試考試費,標準為38元/科。
五、打印準考證
考生按要求辦理完報名審核并繳費后,可在網上查詢報名是否成功,發現報名未成功的請及時與報名確認點聯系。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10月31日-11月5日在網上下載并打印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準考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參加我省“補考”的考生準考證在11月1日-11月4日到報名點領取。
六、特別提示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禁止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所有考生報名前需要進行注冊、填報個人信息和上傳個人照片。
3.考生如忘記密碼可通過報名系統提示操作,報名系統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報的手機上。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不要更換手機號碼。
4.考生需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5.按照我省過渡政策,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可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2016年1月1日之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者,不再執行直接認定的政策,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6. 對已取得遼寧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理論考試合格證書者,按原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對僅取得遼寧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理論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單科成績合格者,須參加我省2016年下半年自行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單科補考,補考合格人員可以按原辦法申請教師資格認定,補考不合格者2017年必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七、考試方式
我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使用紙筆考試方式。
八、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1.參加我省“補考”時間為2016年11月5日。
2.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日期為2016年11月5日。
申請中職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各科筆試。
申請中職專業課及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中學教師的“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兩科筆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納入面試環節考查。
九、其他說明
(一)考生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可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2016年下半年筆試成績查詢開放日期:12月13日以后。參加遼寧省教師資格證書考試(補考)的考生,可12月13日通過遼寧招生考試之窗(www.Lnzsks.com)查詢。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可在成績公布10日內(具體查卷時間由省級考試機構確定),到當地招考辦指定地點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核范圍為漏登分、錯累分,漏評閱試題試卷,查卷必須符合規定,凡涉及評閱寬嚴尺度問題的一律不予復查。復查結果由考試機構提供查詢。考生須注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需復核科目、成績、聯系電話等信息。
(二)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三)2016年下半年面試報名時間將于筆試成績公布后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發布。
(四)有關考試標準及大綱等方面信息請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閱。
(五)有關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相關政策規定,請登錄遼寧招生考試之窗(www.lnzsks.com)網站查詢《遼寧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