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廬山區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須知
根據《關于2016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6]5號)文件精神,我區2016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的網上報名
1、擬在我區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請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工作日期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報名網站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凡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申報人員,請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其他申請人請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2、在網上申請報名時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信息,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好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按表中說明到有關部門蓋章,在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階段提交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
3、戶籍在廬山區范圍內的社會人員(即:往屆畢業生以及成人高招、自學考試、函授畢業生)申請小學(幼兒園)、初中教師資格,應選勾廬山區教育局的現場確認點;經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由我省高等學校錄取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申請小學(幼兒園)、初中教師資格,應選勾本人學校所在地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九江學院、九江職業技術學院、九江職業大學的應屆畢業生均應勾選潯陽區教育局下設的現場確認點);申請高中(含與高中相同層次)教師資格者應選勾九江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現場確認點。
4、報名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號,申請人應牢記報名時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現場確認的重要查詢條件。
5、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教師資格材料初審、現場確認
(一)初審、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2016年5月9日至5月20日到廬山區教育局人事股(南山公園新政府大樓東附樓2樓)進行初審、現場確認(雙休和節假日不辦公)。
(二)初審、現場確認需提供材料:
1、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初審和現場確認材料如下:
①網絡下載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按表中的說明到有關部門蓋章);
③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應屆畢業生(成人高招、自學考試、函授畢業生)由學校提供2016年能夠如期畢業的證明材料一份;
⑤往屆畢業生,確因特殊情況未在應屆畢業時申請直接認定的,須在畢業3年內(畢業當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遞交畢業以后歷年未認定教師資格原因的書面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并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出具的畢業證書有疑問,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參加教育教學實習三個月以上,接受實習的中小學開出證明和學校實習鑒定各一份(實習專業應對口,實習單位原則上本科生、教育碩士生應為中學;專科生應為初中或小學;中師生應為小學,但參與“國培計劃”,統一安排頂崗實習的本科生實習學段和專業不在此限),不能提供此項材料者需參加面試試講;
⑦《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⑧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⑨自備紙質檔案袋1個。
2、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初審和現場確認材料如下:
①網絡下載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按表中的說明到有關部門蓋章);
③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應屆畢業生(成人高招、自學考試、函授畢業生)由學校提供2016年能夠如期畢業的證明材料一份;
⑤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出具的畢業證書有疑問,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⑦網絡打印的教師資格“兩學”考試兩門單科成績合格有效證書,或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或網絡打印)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⑧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⑨自備紙質檔案袋1個。
3、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申請認定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網絡下載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
②《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按表中的說明到有關部門蓋章);
③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出具的畢業證書有疑問,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提交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網絡打印的教師資格“兩學”考試兩門單科成績合格有效證書,或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或網絡打印)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⑦已獲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⑧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四張;
⑨自備紙質檔案袋1個。
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1、2016年5月9日至5月20日,教師資格材料初審、現場確認,地址:廬山區教育局人事股(南山公園新政府大樓東附樓2樓,雙休及節假日不辦公)。
2、2016年5月16日-5月26日,廬山區人民醫院體檢(周日不體檢)。
3、2016年5月27日,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四、注意事項:
1、所有規定粘貼、上交的紙質相片應與網絡報名上傳的電子相片保持一致。
2、在申報教師資格期間必須確保通訊暢通,如停機、換號請及時告知廬山區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8170582,聯系人:顧老師。
廬山區教育局人事股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