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2016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東海教育事業發展,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200名。根據《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五)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東海縣2016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和《東海縣2016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分配表》(附件2)。
(六)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5月30日—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報名地點
東海縣晶都大道北側東海縣教育局群眾工作站(教育局大樓后面)。
(三)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四)報名材料
1.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東海縣2016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粘貼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張。
2.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明、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往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同時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未就業者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就業者須提供。工作單位有主管部門的,還須主管部門同時蓋章同意);專科學歷的須提供戶口本。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五)報名費用
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進入面試人員,另交面試費100元。特困家庭畢業生持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工會組織核發的《特困職工證》,免收費用。
(六)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該招聘崗位,核減的崗位統籌調劑到鄉鎮小學語文教師1(101)、鄉鎮小學數學教師1(103)、鄉鎮小學英語教師(105)崗位使用,相關的信息將在東海縣教育信息網公布。
三、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筆試、面試由東海縣教育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試范圍為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在東海縣教育信息網、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入圍面試的人員要進行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面試形式:
(1)報考106-112崗位的面試形式為演課和技能測試,兩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演課成績×50%+技能測試×50%。
(2)其他崗位的面試形式為演課,滿分為100分。
4.面試內容:
(1)演課內容為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
(2)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具體內容如下:
106崗位:包括聲樂和自彈自唱,兩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技能測試成績=聲樂成績×50%+自彈自唱成績×50%。
107崗位:包括100米跑和立定三級跳遠,兩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技能測試成績=100米跑成績×50%+立定三級跳遠成績×50%。
108崗位:包括素描和色彩,兩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技能測試成績=素描成績×50%+色彩成績×50%。
109崗位:計算機實際操作能力。
110-112崗位:包括繪畫(必測項目)、彈唱或舞蹈表演(選測項目,二選一),兩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技能測試成績=繪畫成績×50%+彈唱或舞蹈表演(二選一)成績×50%。
5.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6.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布。
(四)總成績計算及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成績、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在東海縣教育信息網、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東海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五、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東海縣教育局將統一組織實施考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東海教育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總成績高低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擇崗、簽訂就業協議。具體崗位見《崗位分配表》(附件2)。各崗位擬聘用人員經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初次就業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選定崗位簽訂就業協議后,在東海縣教育系統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且在第一個工作單位不少于3周年。如有違約,用人單位將有關情況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七、紀律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本次招聘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指導,東海縣紀檢監察、編辦等單位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共同監督。招聘過程實行電子監控,面試、閱卷、登分等關鍵環節全程錄像,存檔備查。東海縣紀委監督舉報電話:0518-87212385。
八、政策咨詢
東海縣教育局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8-87800730。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另:東海縣教育局對本次考試,不組織或不委派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輔導,不指定任何教材。
東海縣教育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