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即“大學生村官”)的服務期為3年,但按云南省的地方政策規定,我省大學生村官服務滿2年即可享受服務期滿的優惠政策,所以在云南省服務滿2年且仍在聘的大學生村官也可視為服務期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的服務期為3年;三支一扶人員的服務期為2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即“西部志愿者”)的服務期有1年也有2年,根據中央關于統籌四類人員的政策規定,對西部志愿者,無論屬于中央計劃還是省內計劃人員,統一執行2年的服務期,滿1年服務期的西部志愿者在本次考試中視為未滿服務期。服務期的計算精確到月。
七、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報考定向崗位資格復審時須出具什么證明?
對于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選聘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選聘合同存續期間不能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故這四類人員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服務地主管部門開具的服務期滿的證明,如已結束服務但繼續聘用或者現有正式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要出具現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
服務期滿的證明如下: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大學生村官定向考錄(招聘)推薦表》。
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在云南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除服務證或聘用證外,聘用主管單位開具的包含服務期及考核結果的說明,也可視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八、何謂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是指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經審批確定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是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要求報考人員身份為“非公務員及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只要報考人員現在不是公務員,也不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且5年內沒有被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取消錄用資格、開除、辭退(辭職)過,就滿足崗位關于報考人員身份的要求。
九、職業資格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分別是指什么?其與崗位需求專業的相關性由哪里判定?
職業資格證書是持有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能力的證明,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從業資格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兩種。其中,從業資格是政府規定技術人員從事某種專業技術性工作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可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取得。執業資格是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系公共利益的專業技術工作實行的準入控制或水平評價方式,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開業或獨立從事某種專業技術工作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和能力水平的證明,可通過考試方法取得(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定期舉行,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時間)。職稱證,是專業技術職稱證的簡稱,是指經國務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單位)、行業或中央企業、省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機構評審通過后所發放的各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報考人員若具備上述三類證書之一,且自己認為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關,則可以在報名系統中選擇“具備與崗位要求專業類似的職稱及執(職)業資格證書”,并寫明自己的證書名稱,由審核單位根據崗位需求的專業與證書的相關性進行評判,如審核單位認為該證書與崗位需求的專業相關度較高,將予人工審核通過。如遇人工審核的疑問,建議報考人員直接咨詢審核單位。
十、定向生或委培生可否報考?
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如定向或委培單位為機關單位,則不能報考。
政法體制改革定向招錄的學員(含擬錄取人員)不能報考。
十一、學歷性質如何規定?
國民教育學歷,指國家承認的學歷。包括初等教育(小學)、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學)學歷。
目前我國的國民教育高等教育學歷分?、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
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三種: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這三類學歷證書由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獨立設立的普通高等學校(含設在成人高等學校、軍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現代遠程教育的機構)、成人高等學校(即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民辦學歷高校發給其所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的畢業生,以及由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民辦學歷學校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另外,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在成人高校、軍事院校設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學歷文憑考試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等學校以遠程教育形式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所頒發的畢業證書,以及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同樣予以承認。從1993年起,國家開始統一印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從2001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管理實行電子注冊制度,并委托全國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學歷電子注冊,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心注冊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其他凡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格式不符,如各級各類黨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各級各類軍校未經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自行面向地方學員頒發的學歷、未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遠程教育學歷、各類學校頒發的“專業證書”、“學業證書”、“結業證書”和不具備高等教育資格的各類單位頒發的“相當于大專畢業”的證書等均不屬于國民教育序列畢業證書。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是國民教育畢業生中的一種。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學)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招生計劃畢業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畢業生簡稱普通高校畢業生,最典型的特征是畢業證上注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字樣。
普通高中及中專畢業生,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等大專以下學歷,未納入普通高中及中專的招生計劃,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予承認;雖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派遣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通過國內網絡教育獲得的學歷,是否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若資格復審時沒有相關證明的,不能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
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各省(區、市)一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根據云南省教育廳的規定,經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可以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留學人員在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根據2008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黨校學歷不屬國民教育學歷。持黨校學歷的人員可報考“學歷性質要求”為“不限”的崗位。
十二、畢業時間如何規定?
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十三、所學專業由什么證明材料予以證明?有多個學歷,其多重的學歷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所學專業”由學歷證書(也就是畢業證書)予以證明。由于每一份學歷證書都明確標識了畢業院校、專業、畢業時間、學歷性質等內容,資格復審階段審核單位將對與學歷有關的信息采取一致性核驗(即只對一份學歷證書進行校核),所以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對于“畢業院!、“畢業時間”、“學歷”、“學歷性質”、“學位”、“所填學歷、學位是否為在職獲得”、“所學專業”的填寫必須保持前后一致,多個學歷證書間的學歷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十四、假設學位證和畢業證上的專業不一樣,那么“所學專業”用什么證明?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學位證書的人員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學位證書上所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
“所學專業”在資格復審時是根據學歷證明(也就是畢業證書)進行審驗的,與學位證書無關,所以如果崗位沒有學位要求,那么無論有無學位證書或有多少份學位證書,只要畢業證書所載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就可報考。
十五、如何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崗位專業要求?
招考崗位對專業的要求,以及報名系統中對專業的設定均參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設置。
專業指導目錄分為三個層次,其相互關系為:“一級目錄”包含“二級目錄”,“二級目錄”下設具體專業。
崗位對一級目錄、二級目錄的要求可設置三組,報考人員只需滿足其中一組即可。如果崗位只限制了“一級目錄”,則此“一級目錄”下的所有“二級目錄”所包含的專業都符合崗位要求;如果崗位除了“一級目錄”限制外,還限制了“二級目錄”,則只有該“二級目錄”下的專業才符合崗位要求;如果崗位在“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具體專業”均有限制,則只有該具體專業才符合崗位要求。
報考人員在選擇崗位時,應首先在專業指導目錄中查找所學專業的所屬(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查找。若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包含專業方向的說明,不能將專業方向作為所學專業,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若所學專業與專業指導目錄中專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僅有1個“學”字的差別的,可視為同一專業),依此判定所學專業是否滿足崗位要求。
若所學專業在專業指導目錄中同時從屬于不同的目錄,可以任意一種從屬專業報名, 提交報考申請時請按崗位要求相符的從屬點選所學專業。
報名填表時,請務必對照證明材料填寫相關信息。如專業信息填寫時(除以下情形外)必須保證與畢業證書一模一樣:
1、崗位“有關說明”欄里明確表示可以認可的其他專業,比如崗位要求的專業是A專業,但在“有關說明”欄里寫明了B專業視同為A專業、或是寫明了持有E類證書的人員視同為A專業、或是寫明了X身份的人員視同為A專業,那么持有B專業證明、或者持有E類證書、或者屬于X身份的人員填寫A專業名稱,可以被資格復審所認可,不會受到填報虛假信息的處罰;
2、因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包含專業方向的說明,不能將專業方向作為所學專業,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所以專業名稱帶括號的,只填寫括號前的專業名稱,可以被資格復審所認可,不會受到填報虛假信息的處罰;
3、若所學專業與專業指導目錄中專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僅有1個“學”字的差別的,可視為同一專業,這些專業之間變換了連接詞的,如“及”換成“與”,或者最后一個“學”字的增減,可以被資格復審所認可,不會受到填報虛假信息的處罰;(需要注意的是,連接詞的互換視為同一專業,但連接詞增減不視為同一專業,比如“計算機與信息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不能視為同一專業)。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在專業指導目錄范圍內的,在“所學專業”欄選擇“未在專業指導目錄中的專業或具備與崗位要求專業類似的職稱及執(職)業資格證書”,并在后續欄目填寫自己所學的專業,就可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如報考人員具有相關職稱或職(執業)資格證書,若其畢業證書所載專業納入了專業目錄但并非資格證書所相關的專業,報考人員可在“所學專業”欄選擇“未在專業指導目錄中的專業或具備與崗位要求專業類似的職稱及執(職)業資格證書”選項,并在后續欄目填寫相關證書名稱及畢業證書專業名稱等其他備注信息,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
十六、崗位限制了具體專業,但又說明其他專業也可以報考,此類崗位如何報考?
在招考簡章里形如:“XX專業視為本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在報名時選擇XX專業通過自動審核,資格復審時視為專業填寫合格”。
崗位進行此種說明,相當于放寬了專業要求。若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在崗位允許報考的專業范圍內,此類報考人員在報名填表時,所學專業項請選擇滿足要求的專業名稱,這樣就能通過自動審核。此種填寫不會被視為填報虛假信息。您還可以選擇“未在目錄中的專業”,然后在具體專業名稱里填寫自己的真實專業名稱,提交人工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