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在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話確認或郵件確認。
電話確認:請拔打報考職位所在市國稅局考錄專用聯系電話。
郵件確認:請發送電子郵件至報考職位所在市國稅局考錄專用電子郵箱,郵件標題統一為“XXX確認參加面試,用人司局:XXX,職位代碼:XXX”。
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詳見附件一。
二、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不接受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收件單位為報考職位所在市國稅局人事部門,聯系地址詳見附件二。郵件上請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職位代碼:XXX”。
(一)本人身份證。
(二)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 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三)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目前仍在校的應屆畢業生只需提供已經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五)報考職位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職業資格證、組織關系所在黨委(或黨總支)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材料、戶口簿或現戶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材料等。
(六)經本人簽名確認的參加面試確認書,確認書格式為“×××(姓名)確認參加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用人司局)××(職位代碼)職位面試”。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如因所在學校已經放假,在報名推薦表蓋章確有困難的,向報考職位所在市國稅局人事部門進行情況說明并征得同意,用人部門同意后,應隨復審材料郵寄一份本人親筆書寫的承諾書:“×××承諾將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面試前一周內提供現經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工作證和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如所在單位沒有工作證,需向報考職位所在市國稅局人事部門進行情況說明并征得同意,可提供類似證明材料;如開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需向報考職位所在市國稅局人事部門進行情況說明并征得同意,用人部門同意后應隨復審材料郵寄一份本人親筆書寫的承諾書:“×××承諾將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體檢后兩周內或考察階段提供現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原單位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鄉鎮或人事檔案保管機構出具的待業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郵寄的上述材料均為復印件,招考機關收件后不再退還。考生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三、現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面試當天早晨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考場的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各職位的面試日期詳見附件三。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對象。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個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劑。面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筆試最低分數線詳見附件四、附件五。
(二)面試時間。2015年3月12日-3月17日。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入圍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截至當天上午8:5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工作由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地點為:廣東省廣州市悅華大廈(廣州市天河區龍口東路19號),詳見附件六。
五、確定綜合成績
(一)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
(二)參加面試人數少于錄用計劃3倍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考生在面試結束后,根據工作人員指引在指定地點等候領取本人面試成績。同時,面試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六、聯系電話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考務工作咨詢電話為020-38352223。
附件1: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考錄專用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rar
附件2: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各市國稅局人事部門聯系地址.rar
附件3: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各職位面試日期一覽表.rar
附件4: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名單.rar
附件5: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分數線.rar
附件6: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面試地點交通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