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四川省瀘州市法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遞補資格復審的公告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5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現將四川省瀘州市法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遞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情況及遞補人員名單
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職位編碼:33040090):考生滕海、何文沁、陳雪、車沖、楊威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由考生許蓓杰、婁玲遞補進入資格復審;
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計算機管理職位(職位編碼:33040092):考生王俊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由考生肖舒遞補進入資格復審;
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職位編碼:33040093):考生趙小勇、井旺、常國麗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無考生遞補;
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職位編碼:33040094):考生曾維娟、張宇奇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無考生遞補;
合江縣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職位編碼:33040097):考生姚俊、姚小波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由考生黃小兵、陳茂遞補進入資格復審;
敘永縣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職位(職位編碼:33040100):考生丁劍、鄧金海、王春艷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無考生遞補。
二、遞補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12月8日上午8:30-11: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六樓620房間。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一)考生應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職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要求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和手續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證件照1張,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2015年高校畢業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
3.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組織部或人社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須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二)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于2014年12月8日上午11:30結束。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仍有面試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人員。
(三)資格復審合格者,需現場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五、信息發布
2015年四川省瀘州市法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信息發布網站為:《瀘州人事考試網》(網址:www.lzrsks.gov.cn),請考生注意查詢。
咨詢電話:0830-3108672。
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 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