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工作公告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3年選調生工作的通知》(青組字〔2013〕92號),決定面向省內外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和“特崗教師計劃”人員,以下統稱“四類人員”)選調150名優秀大學畢業生到青南地區鄉鎮機關和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及范圍
選調名額共150名,其中:鄉鎮機關公務員50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0名。
1、鄉鎮機關公務員50名,從省內外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四類人員中選調,不限專業,其中,從四類人員中選調25名。
2、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0名,從省內外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四類人員中,按照《2013年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試行)》中公共管理類、衛生管理類、經濟管理類、財政稅收類、會計與審計類、漢語言與文秘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環境科學類、城建規劃類、交通類、水利類、農林業工程類、植物生產類、森林資源類、動物科學類、動植物檢疫類和醫學類17個學科專業大類所含專業選調,其中,從四類人員中選調50名。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有吃苦奉獻精神,組織觀念強,服從分配。
2、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學習成績優良,有一定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3、身體健康,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4、應屆大學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四類人員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懂藏漢“雙語”考生(通過測試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6、四類人員除具備以上條件外,還應具備在基層服務兩年以上(2011年9月以前選派)經歷,并考核合格。
7、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及民辦大學、自考、函授、電大畢業生不列入選調范圍。
三、選調程序
選調生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主要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派遣等程序進行。具體程序是:
(一)發布公告。分別在青海新聞網(http://www.qhnews.com/)、青海省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qh.gov.cn/)和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qhpta.com/)上發布選調生工作公告。
(二)組織報名。
1、應屆大學畢業生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所在院校部系推薦,經學生就業工作指導處審核后,報校黨委組織部進行篩選,研究確定推薦人選。
2、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特崗教師計劃”人員的報名工作分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省教育廳歸口負責,按照要求條件進行初選后報省委組織部審核。
(三)資格審查。由省委組織部會同有關單位按照選調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四)筆試。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共同組織,采取閉卷方式。具體時間、地點及考場安排,在準考證上標明。報考鄉鎮機關的考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的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滿分均為10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少數民族考生筆試成績加2分。(五)面試、體檢。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次序,按擬選調名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前,對通過筆試的懂藏漢“雙語”的考生(根據選調生登記表確定)進行藏語口語測試,合格者面試成績加5分,不合格者仍可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程序的考生,憑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次序,按擬選調名額1: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
(六)組織考察。省內院校考生,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進行考察;省外院校考生,委托所在院校組織人事部門或學生工作部門進行考察;四類人員由各州市地委組織部負責考察。
(七)公示、確定人選、培訓。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根據公示情況,確定選調人員,集中進行崗前培訓。
(八)錄(聘)用和派遣。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選調生的公務員錄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省編辦按照派遣計劃下達周轉編制,并實行編制專項管理。著眼于優化藏區干部隊伍結構和加快年輕干部培養鍛煉步伐,選調的優秀大學畢業生分配到青南地區鄉鎮機關和鄉鎮事業單位工作。
四、工作紀律及有關要求
(一)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堅決防止不正之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錄用等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告,筆試、面試環節邀請省紀委派員全程監督并公布監督電話,確保選調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選調生全部安排到基層一線工作,兩年內不得調動,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實行一年試用期,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任職定級,不合格的取消選調生資格。
(三)各有關單位、各院校黨委組織部門要堅持原則、把握條件、嚴格程序、認真遴選,真正把品學兼優的大學生推薦上來。各州市地和縣市區委組織部要切實履行對選調生的培養管理職責,認真做好選調生的接收安排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嚴格要求、加強培養、放手使用,使選調生在基層健康成長。
五、報名事宜
(一)報名時間:2013年6月17日至28日。
(二)報名方式:
1、應屆畢業生
省內院校應屆畢業生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校學生就業指導機構審核,校黨委組織部門遴選,填寫《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登記表(應屆畢業生)》、《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應屆畢業生)》(一式3份,名冊需提供Excel文檔電子版。表樣可在公告網站下載,下同),于6月28日前由各校統一報省委組織部干部五處。
省外院校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攜帶經校黨委組織部門同意推薦并蓋章的《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應屆畢業生)》、《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登記表(應屆畢業生)》等本公告所要求的相關報名材料,到西寧賓館(西寧市七一路348號)4號樓4411、4412房間報名。
2、四類人員: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進行初審;“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團省委進行初審;“特崗教師計劃”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省教育廳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填寫《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登記表(四類人員)》、《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四類人員)》(一式3份,名冊需提供Excel文檔電子版),于6月24日前由各初審單位統一報省委組織部干部五處。
3、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
(1)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統一簽發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8張(不含報名表應貼照片);
(3)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有關獎勵證書等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各1份。四類人員需同時提供任職(或聘書)原件及復印件。
聯系單位: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干部五處
通訊地址:青海省西寧市七一路346號
郵政編碼:810000
聯系電話:0971—8464411、8464412
傳真:0971—8452320
E-mail:qhgbwc@126.com
附件:1、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計劃表
2、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應屆畢業生)
3、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登記表(應屆畢業生)
4、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四類人員)
5、青海省2013年選調生登記表(四類人員)
6、2013年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試行)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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