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衡水市2014年四級聯考151名考生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的通知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有關部門: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工作的統一部署,自2014年3月以來,我市面向社會為市縣鄉三級機關公開招錄公務員,這次公開招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各項政策法規,經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等環節,確定 151名符合條件的考生為擬錄用人員。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要及時為2014屆應屆和往屆符合報考條件的擬錄用考生辦理錄用、派遣、調動等就業相關手續。錄用到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的公務員需在該機關服務滿5年后方可流動,工作滿2年可以報考上級機關的公開招錄考試,工作年限從報到之日算起。各相關部門和各用人單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新錄用公務員的工作安排,確保本次公務員招錄任務圓滿完成。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 2020611 市人社局 2105566
附:2014年公務員四級聯考新錄用人員名單.xls
中共衡水市委組織部 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衡水市公務員局
2014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