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民檢察院關于2012年成都市檢察系統公開遴選優秀檢察人員調劑事宜的公告
2012年成都市檢察系統公開遴選優秀檢察人員首批遴選工作已基本結束,有4個類別職位的16個遴選名額未能實現足額遴選。根據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民檢察院《關于2012年成都市檢察系統公開遴選優秀檢察人員的公告》,未能實現足額遴選的具體職位,由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從報考該類別職位,且自愿服從調劑的落選人員中按總分高低,征求本人意愿后,統一組織調配。現將調劑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調劑條件
(一)調劑按檢察官職位一(偵查員)、檢察官職位二、法律政策研究人員、檢察輔助人員二(計算機)四個類別,在報考同一類別職位的人員中進行;
(二)申請調劑的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調劑職位;
(三)申請調劑的人員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四)申請調劑的人員筆試、面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即:
檢察官職位一(偵查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分100分;
檢察官職位二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分100分;
法律政策研究人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分120分;
檢察輔助人員二(計算機)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分100分;
上述職位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二、調劑程序
(一)發布公告
申請調劑人員從即日起,可以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dpta.com/)、成都組工網(網址:http://cdzzb.chengdu.gov.cn/)、成都檢察網(網址:http://www.cdjcy.gov.cn/),認真閱讀“調劑公告”,查詢調劑職位、調劑名額、資格條件等,下載并填寫《2012年成都市檢察系統公開遴選優秀檢察人員調劑申請表》。
(二)提交調劑申請
申請調劑人員應于2013年1月10日9:00—1月13日16:00期間,將《2012年成都市檢察系統公開遴選優秀檢察人員調劑申請表》發送至郵箱:1379199577@qq.com,以供審核。
(三)選擇調劑職位
提交了調劑申請的人員,應攜帶《2012年成都市檢察系統公開遴選優秀檢察人員調劑申請表》(附照片)一份和本人身份證于2013年1月16日按職位類別,分時段到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武侯區菊樂路216號)1007會議室現場選擇調劑職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檢察官職位一(偵查員):2013年1月16日上午10:00;
2、檢察官職位二、法律政策研究人員、檢察輔助人員二(計算機):2013年1月16日下午14:30。
報考同一類別職位的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調劑職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名在前的人員因不符合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或放棄調劑,相關人員依次遞補選擇調劑職位。
(四)體檢
職位選擇結束后,按每個具體職位的調劑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遴選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及復檢原則上在2周內結束。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或因體檢項目不全不能作出結論的,不進入考察環節。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不得進入公示環節。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調劑人員,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民檢察院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七)辦理調動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三、紀律與監督
本次遴選調劑工作本著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認真受理群眾檢舉、申訴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權限妥善處理。
四、相關事宜
(一)調劑工作中,如遴選人員因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或不能辦理調動而出現的個別缺額,本次調劑過程中不安排遞補。待本次調劑工作全部結束后,再組織進行調劑。
(二)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87782608,87782522。
附:1、《2012年成都市檢察系統遴選優秀檢察人員調劑職位情況表》;
2、《2012年成都市檢察系統遴選優秀檢察人員進入調劑范圍人員名單》;
3、《2012年成都市檢察系統公開遴選優秀檢察人員調劑申請表》。
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民檢察院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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