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公務員局
關于樂山市2014年從優秀工人農民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2014年從優秀工人農民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公告》規定,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和違規違紀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樂山市2014年從優秀工人農民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定于2014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樓會議室(樂山市市中區柏楊東路268號)進行。
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按規定流程完成資格復審工作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及下一考錄環節,責任由考生自負。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有缺考科目和違規違紀者不得進入遞補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優秀工人農民職位需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持《四川省2014年從優秀工人農民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信息表》(附件3),依次由所在單位、鄉鎮(街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簽注推薦意見并蓋章;連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表揚(獎勵)文件(證書)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手續,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發給面試通知書,考生須按面試通知書的要求,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及下一錄用環節。
附件:附件:樂山市2014年從優秀工人農民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rar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公務員局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