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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2014年分類招錄粵東西北地區鄉鎮公務員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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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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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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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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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項:從本地大專以上應屆和往屆畢業生中招錄2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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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年齡18至3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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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其間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和選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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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項:從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招錄1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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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年齡18至4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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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報考本人工作滿5年所在縣的鄉鎮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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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項:從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人員中招錄8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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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年齡18至3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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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用后須在鄉鎮工作5年,其間上級機關一般不得借調和選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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