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福建省監獄系統錄用公務員資格復核及體能測試的通知
一、報到地點
福建省監獄管理局一樓大廳(福州市楊橋中路146號)。
二、需攜帶的證件材料
㈠已就業人員(具有政府、黨群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身份的人員):
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部分職位要求的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證、藥師資格證、放射醫學技師資格證、建造師資格證等原件(或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⒉畢業證原件,如為專升本,專科、本科畢業證原件均應攜帶;職位條件要求有學位的攜帶學位證原件;
⒊中、小學教師攜帶縣(市、區)教育局的同意報考證明(最遲應于體檢時提交);
⒋在職黨群機關工作人員和在職公務員攜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最遲應于體檢時提交);
⒌專門職位的面試考生攜帶“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等考核合格證(公告規定的今年期滿尚未取證的,由所在縣區組織或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⒍就業工作不滿1年的需攜帶報到證原件或復印件(成人教育類畢業生無此證);
⒎個人檔案掛靠或寄存人才市場,攜帶報到證復印件。
㈡未就業人員:
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部分職位要求的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證、藥師資格證、放射醫學技師資格證、建造師資格證等原件(或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⒉畢業證原件,如為專升本,專科、本科畢業證原件均應攜帶;職位條件要求有學位的攜帶學位證原件;
⒊報到證原件(成人教育類畢業生無此證)。
㈢應屆畢業生:
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部分職位要求的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證、藥師資格證、放射醫學技師資格證、建造師資格證等原件(或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⒉畢業生推薦表原件,職位條件要求有學位的畢業時應有學位。
三、其他事項
㈠參加資格復核及體能測試的考生如未按時報到,視為放棄本次報考資格;
㈡根據《福建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參加體能測試的人數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根據報考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人數的3倍確定;
㈢根據《福建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參加本次資格復核及體能測試的考生如出現放棄或體能測試不合格,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遞補只進行一輪,遞補人員的資格復核及體能測試將在本網站公布,具體時間及遞補名單請留意通知。
四、資格復核及體能測試考生報到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