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統計局201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面向全省選調3名公務員至清遠市社會經濟調查中心(局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公開選調對象為廣東省范圍內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二、選調人數
本次公開選調科員3人。
三、選調條件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不限專業,有較好的文字功底或計算機系統管理能力;
2.本科學士學歷在32周歲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35周歲以下(1979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3.清遠市各縣(市、區)的人員需在本市縣級機關或鄉鎮機關公務員崗位工作服務五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報考人員需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符合公務員回避制度。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報名方法
報考人員填寫《清遠市統計局2014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并把報名表發至我局電子郵箱:qystjj@126.com,同時上傳電子生活照片1張和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發表的文稿1篇。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我局電子回信為準。報名時間截止2014年2月17日。
五、選調程序
1、資格初審,確認參加測試人員。
2、測試。由筆試、面試兩項得分計算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體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4、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我局負責考察。
5、公示。我局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清遠市統計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6、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7、其他。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接到面試通知的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清遠市統計局辦公室進行資格確認。需提供的資格審核材料包括: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4、《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5、任現職級通知或《任免審批表》復印件;6、黨組織關系證明;7、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公開選調的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經審核發現不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六、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選調的具體事宜,由清遠市統計局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3—3364401(辦公室)。
《報名表》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