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是中共河池市委政法委員會管理的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進一步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實體化建設,充實人員力量,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優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優選職位及名額
河池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主任(管理七級職員)1名。
二、優選范圍
河池市在職在編黨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勤奮敬業,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原則,作風正派;
2.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應當具有擔任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兩年以上,或者擔任三級、四級主任科員及相當層次職級累計2年以上,或者任四級主任科員及相當層次職級2年以上;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七級職員崗位上工作或者在八級職員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專業技術八級以上崗位工作,或者在專業技術九級崗位工作1年以上,或者在專業技術十級崗位工作2年以上;
3.工作能力較強,具有較好的綜合管理、公文寫作、計算機操作和語言表達能力;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5.近兩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在現單位任職時間、服務期限等條件要符合在本市范圍內可調動的條件,即《中共河池市委員會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印發<河池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河組通字〔2019〕120號)、《關于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管理辦法進行部分調整的通知》(河組通字〔2021〕21號)的規定,且2015年后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需在鄉鎮機關服務滿5年。
(二)專業要求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法學類、中國漢語言文學及文秘類、公共管理類等專業。
本次公開優選所涉及的學歷、年齡、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2年3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優選程序
(一)報名
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寫,并在規定時間前將報名表(需經現單位同意)和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相關職業資格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以及1張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1張七寸全身生活彩照送到河池市委政法委干部人事科或將所有材料電子版及掃描版發至郵箱:hcszfwzzb@163.com。以上所有每份復印件必須由現所在工作單位簽署“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公章。報名者本人信息及相關證明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如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優選資格。
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前。
報名地址:河池市宜州區中山大道6號市行政辦公中心A區509室,郵編:546300。
(二)資格審查
根據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列為面試人選。報名人數比計劃選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取消選聘計劃。
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4月28日前。
(三)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形式另行通知。
(四)跟班學習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跟班學習人數與選聘職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跟班學習人員。跟班學習為期1個月。
(五)考察、體檢
根據跟班學習表現情況,市委政法委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一貫表現、潛在能力、適崗能力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通過談話了解、民主測評、查閱干部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過程中,對考察人選的身份、資格進行再審核。考察不合格者,將取消選聘資格。
根據考察情況,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察對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選聘資格。體檢合格者確定為公開優選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及任職手續。
聯系電話:0778-2306818,地址:河池市宜州區中山大道6號市行政辦公中心A區5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