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7年3月28日0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7日(工作日)前到巴中市人事考試中心(巴中市巴州區濱河北路中段87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樓后院附樓三樓)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
1.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本市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務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本人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本次公招南江縣所設公務員職位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在報考本次公招其他地區所設公務員職位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本市本次公招所有職位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立功受獎證書、殘疾證、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方式送交至市公務員局(巴中市巴州區濱河北路中段87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樓509室)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7年6月中旬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7年6月下旬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卷面成績×35%+《申論》卷面成績×35%+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安排。報考市級部門(單位)職位的,由職位所在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報考縣(區)部門(單位)、鄉鎮所設職位的,由相應縣(區)黨委組織部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其中報考司法系統所設職位由市司法局負責)。
2017年7月上旬,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或違紀違規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前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布。
列入面試前資格復審的對象,應準時按公告要求攜帶《2017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戶籍證明(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不用提供戶口簿,?茖W歷的須提供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及所在院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公招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報考“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職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其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的證明及其他依據材料;
5.國家有其它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復審資格出現的缺額,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于2017年7月13日起進行。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由資格復審單位發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制式、資格復審單位簽章、承辦人簽字的面試通知書,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報考者憑面試通知書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等事項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適時予以公布,考生應特別關注。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名次依然不能排定的,以抽簽方式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其它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到錄用名額3倍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即體檢成績合格線)。
體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資質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本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結果及相關事項將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告。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職位達到體檢合格線的報考對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