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26日。具體安排為:
3月26日上午10:00-11: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月26日下午14:00-16:00 《申論》(A類)、《申論》(B類)、《財務會計素質測試》、《外事翻譯素質測試(英語)》、《行政執法素質測試》、《社會保險執法素質測試》、《地稅執法素質測試》、《食品安全執法素質測試》、《特種設備執法素質測試》、《衛生行政執法素質測試》、《司法素質測試》、《氣象專業素質測試》。
本次考試僅在深圳市設置考場,考場將實行隨機分配,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本次筆試將實行雷同卷甄別鑒定,對作弊者嚴肅處理。
(三)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按兩科成績各占50%合計,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和總成績合格線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格線、考試總成績合格線、入圍面試人數少于面試名額職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及進入資格初審人選初定于2017年4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考生服務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四、資格初審
(一)參加范圍。
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該職位面試名額等額確定資格初審人選;若某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少于本職位面試名額的,則該職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下述規則確定是否具有資格初審遞補資格,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遞補參加資格初審。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能參加資格初審和面試。
設入圍面試名額為R,招考名額為Y,資格初審類別按以下原則確定:
A類:指筆試合格且名次在面試名額(R)值內的考生。此類考生全部為資格初審人選。
B類:指筆試合格且名次在面試名額(R)值之外、但在招考名額6倍(6Y)值之內的考生。此類考生暫不具備初審資格,但具有遞補資格。
C類:指筆試合格且名次在B類考生之后的考生。此類考生不具備初審資格。
D類:指筆試不合格的考生。此類考生不具備初審資格。
(二)審查方式和時間安排。
本次招考資格初審實施網上審查,考生在考生服務系統按要求上傳個人資格初審材料掃描件,不需到現場提交紙質材料原件。沒有在規定時間內上傳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和面試資格。
具體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7年4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三)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初審須上傳的材料主要有: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及學位證書(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薦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和成績單),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退出現役證件和其它相關材料。
2.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準確、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進入下一輪的資格。
3.資格初審僅對考生如實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最終以資格復審、考察及聘任審批為準。
4.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參加體能測評。報考除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外其他職位的,經資格初審合格的,確定為面試人選。
5.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能測評和面試;由此出現面試名額空缺的,將在規定時間內按同一職位筆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初審。當面試人數達到該職位面試名額,或該職位B類人員均審查完畢,或規定的資格初審結束時間到達后,均不再遞補資格初審人選。
五、體能測評
(一)參加范圍。
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經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均需參加體能測評。
(二)時間和地點。
體能測評初定于2017年5月上旬進行,地點設在深圳市。具體安排及相關要求將于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資格初審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子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體能測評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實施。參加體能測評的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結果不合格。
(四)注意事項。
1.經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體能測評現場并進行簽到,等候體能測評。本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體能測評現場簽到和參加體能測評或未經現場主辦機構許可中途離開體能測評現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2.資格初審合格但排名在面試名額以外的考生為體能測評遞補人員。此類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體能測評現場等候遞補,且僅在其所報考職位出現面試名額空缺時方能按筆試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能測評。若其所報考職位沒有面試名額空缺的,不能參加體能測評。
3.按照規定應參加體能測評的資格初審合格考生全部完成體能測評后仍出現面試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六、面試和總成績
(一)面試形式。
本次面試將分為基礎面試和專業面試。其中,所有職位均需參加基礎面試,部分職位需加試專業面試,具體安排在面試公告中發布。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初定于2017年5月中下旬進行。只參加基礎面試的,基礎面試成績即為面試成績;需加試專業面試的,按基礎面試占60%、專業面試占40%計算面試成績。以上面試成績均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面試地點設在深圳市,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具體安排和要求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三)總成績查詢。
面試結束后,各職位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計算考試的總成績,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3位。總成績將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登錄考生服務系統查詢本人總成績。
七、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人選的確定。
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依其所報職位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擬招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因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造成以上述辦法確定的體檢人選數量多于職位擬招名額時,則對上述考試總成績相同人員依如下辦法確定最終的體檢人選:僅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最終的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的確定為最終的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均相同的,基礎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最終的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基礎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采取加試方式確定體檢人選。當參加同一職位面試的人數少于面試名額時,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二)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
體檢時間初定為2017年6月上旬。體檢地點設在深圳市,具體安排和要求將與總成績同時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獲得體檢資格的考生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體檢中途擅自離開體檢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并參照《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三)資格復審、考察和公示。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復審、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全面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同時核實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考察及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考察等事項的要求初定于2017年6月中下旬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在體檢、資格復審、考察或公示環節,因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空缺的職位,可在本職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等額依次遞補(若因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造成可體檢人選數量多于職位空缺的,將根據職位空缺數量按前述確定最終的體檢人選的辦法等額確定遞補的最終的體檢人選),并進行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和公示。
在體檢環節出現空缺職位需要遞補的,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考生。在資格復審、考察或公示環節出現空缺職位需要進行遞補的,需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遞補意見,逾期未提出遞補意見的,視為不申請遞補。資格復審、考察或公示環節出現空缺職位需要遞補的,每個職位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工作截止日期為2017年10月31日。
八、聘任
資格復審和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任人選。擬聘任人選的聘任材料經深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的,將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滿,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有嚴重問題的,不予聘任;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任,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任;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公示結束后正式辦理聘任手續。經審批同意聘任的,由招考單位和擬聘人員按規定辦理報到手續,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聘任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九、試用期管理及任職定級
新招聘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管理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辦〔2013〕16號)及《深圳市新招聘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深人社規〔2014〕9號)有關規定執行。
新招聘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將按照其報考的職位任職定級,具體辦法見《深圳市新招聘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深人社規〔2014〕9號)。高學歷者報考低學歷要求的職位,將按職位明確的職務辦理任職手續。例如:招考職位為七級執法員,要求最低學歷為本科、最低學位為學士,考生無論是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的還是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均任職為七級執法員。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也按上述規則確定職務。
十、其它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二)基層工作經歷及其它相關資歷的時間計算,均截止至報名的第一天,即2017年2月27日。
(三)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本次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復印多份備存。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網上報名操作說明
4.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注冊指南
5.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7.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
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