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考人員合成后總成績,按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政審)人選。總成績相同,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圍體檢和考察(政審)人員名單將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考錄體檢工作執行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體檢和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具體事項見《2017年淮安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簡章》。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系統職位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
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應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職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三、錄用后管理及待遇
新錄用人員須參加市組織人社部門組織的初任培訓,試用期一年。培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定級;培訓、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的,取消錄用。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我市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四、咨詢電話
淮安市2017年考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相關政策要求詳見《江蘇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與《2017年淮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公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有關問題解釋》。對考錄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基層工作經歷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各考錄職位咨詢電話,詳見《2017年淮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聯系電話》(附件)。如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考錄政策咨詢:(0517)83941813、89668165;
考務網報系統技術支持咨詢:(0517)83671403、83668563。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五、紀律與監督
考錄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考錄紀律,堅持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市委組織部 (0517)83605307;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17)83665187。
六、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我市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本簡章由中共淮安市委組織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