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一)報考職位查詢
全市各考錄職位的招考人數、職位簡介、考試類別和資格條件等信息,自2017年1月10日起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以下簡稱上述網站):
常州組工網(www.czdj.gov.cn)
常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zhrss.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試網(www.czpta.gov.cn)
常州人才網(www.czrc.com.cn)
(二)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常州市人事考試網(www.czpta.gov.cn)
2.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在全省各省轄市考區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7年1月12日9∶00-1月1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7年1月12日9∶00-1月20日16∶00
資格初審工作,市級機關由招錄單位負責;轄市(區)機關和鄉鎮(街道)機關由該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駐常省垂直管理部門由其所屬市級主管機關負責。考錄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錄單位負責解釋,并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
繳費確認時間:
2017年1月12日9∶00-1月21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單位的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完成繳費確認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98元報名、筆試費用。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時可就近選擇省內筆試考區。
2.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7年1月18日16∶00至1月20日16∶00期間,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時與考場中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3∶1)的職位,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考錄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已完成繳費的人員,可重新登錄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為:2017年1月22日9∶00-16∶00。
5.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并參加筆試后,于2017年3月13日-14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筆試所在地的考務機構辦理減免筆試費用手續。
6.未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年3月7日9∶00-3月10日24∶00。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參考地的考務機構聯系解決。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和面試。考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考試工作要求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實行分級分類考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我市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各科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大綱可在上述網站查閱。
2.筆試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7年3月11日。
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二)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按照資格初審工作的職責分工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符合考錄職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及考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供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須在體檢前提供)及考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上述網站公布。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由審核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進行,面試人選遞補及有關工作在面試前3天截止。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規定復審期間內,未參加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報考公安、監獄機關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的,體能測評和體檢在面試前進行。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對未形成競爭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考錄程序。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簽字后,當場送達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方法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的,原則上筆試成績占5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35%(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