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上述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報考,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須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參加“三支一扶”人員計劃項目的,須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西部計劃志愿者”項目的,須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資格審查時與其他材料一提并交資格審查部門審核。
(十六)對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項職位有哪些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相應的定向職位。
(十七)大學生村官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應如何認定?
大學生村官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就讀和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期;其在村工作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得報考定向大學生村官職位。
(十八)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中共預備黨員能否報考?
中共黨員包括中共預備黨員。
(十九)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職位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相關工作經歷等),須在2016年3月23日前取得。
二、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報名主要通過網絡進行,在3月23日10︰30—3月29日18︰30期間,報考人員可登錄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xjrsks.com.cn),或通過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按照相關提示提交報名信息,進行報名。
黨群機關、政法機關個別職位需現場報名,具體要求見簡章附件2。
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如對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等有疑問的,請直接與職位表中公布的招錄機關電話聯系咨詢。提醒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確定好職位后及時報名,防止最后一天人員集中造成網絡擁堵報不上名。
三、筆試
(一)筆試題本答題要求有哪些?
筆試題本統一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維吾爾文字命制。考生可以選擇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或維吾爾文字答題,職位有明確要求的按照要求執行。
考生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二)如何查詢考試成績?
2016年5月27日18:00,報考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本人是否進入面試。
(三)如何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南疆四地州等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四)對《漢語基礎知識》有什么要求?
1.《漢語基礎知識》免考條件是什么?
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筆試,或使用維吾爾族文字筆試并取得“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舊版)”及以上或“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5級(新版)”及以上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的報考人員免試《漢語基礎知識》。
2.對職位要求有漢語水平等級考試證書的如何理解?
根據國家教育部國家漢辦關于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項目和國家教育部《關于在有關省區試行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的通知》(教民函[2002]7號)有關規定,“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 (1990年版) ”共有11個級別,稱為“舊版”;“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2009年版)”共有6個級別,稱為“新版”;“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2002年版)”共有4個級別,其中2級以上每個級別又包含多個相應等級。
“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舊版)”、“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5級(新版)”、“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3級甲等”基本處于等同級別。職位明確要求提供其中某一種漢語水平考試相應級別證書的,持有與其級別等同的其他兩種漢語水平考試等級證書的人員,也符合職位此項要求。
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HSK是一項國際漢語能力標準化考試,重點考查漢語非第一語言的考生在生活、學習和工作中運用漢語進行交際的能力”;MHK考試對象為“在各級各類少數民族學校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教學并加授漢語,母語為非漢語的中國各少數民族學生。”據此,母語為非漢語的少數民族報考面向少數民族且要求提供漢語水平等級證書的職位須提供相應證書。
(五)法官、檢察官招錄政策有何要求?
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人員應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相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1.法官助理職位:報考烏魯木齊市及所轄區(除烏魯木齊縣)、克拉瑪依市及所轄區人民法院、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法院和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的漢族考生應持有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使用維吾爾語言文字、哈薩克語言文字、蒙古語言文字、柯爾克孜語言文字參加司法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可放寬到C類證書;報考其他地區法院法官助理職位人員應持有法律職業資格C類以上證書(職位表中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特殊要求的以備注條件要求為準)。
2.檢察官助理職位:報考烏魯木齊市及所轄區(烏魯木齊縣除外)、克拉瑪依市及所轄區、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檢察分院、烏魯木齊鐵路運輸檢察院、烏魯木齊八家戶地區人民檢察院、石河子市人民檢察院的漢族考生應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證,使用維吾爾語言文字、哈薩克語言文字、蒙古語言文字、柯爾克孜語言文字參加司法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可放寬到C類證書;報考其他地區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人員應持有法律職業資格C類以上證書(職位表中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特殊要求的以備注條件要求為準)。
以上免考范圍不含參加全國司法考試試點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特殊管理C證人員。
四、考試考務費用
(一)報名、筆試費是多少?
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
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復印件),經筆試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部分筆試費用的手續。
(二)面試費用是多少?
面試費40元,由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承擔。
(三)體檢費用如何收取?
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收取,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由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承擔。
五、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部門有哪些?
資格審查是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網絡報名信息和所持證明材料的確認、審核。
1.自治區區級機關及垂直管理單位負責本機關、本系統職位的資格審查。
2.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負責鐵路運輸法院系統職位的資格審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派出院及鐵路運輸檢察院系統職位的資格審查。
3.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地州市黨群系統職位(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位),行政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應注意哪些事項?
參加資格審查要準備好以下的材料,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資格審查地點參加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的,將取消資格,并從本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入闈人員須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復印件到資格審查部門進行審查。
1.免試《漢語基礎知識》的人員,使用維吾爾文字答題的,須提供國家頒發的“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舊)”及以上或“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5級(新)”及以上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職位有明確要求的按照《職位表》要求執行。
2.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證明和志愿服務證書。
3.大學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以上組織部門證明。服務期未滿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證明;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期滿服務證書。
4.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等人員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及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選派公務員或選調生等人員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5.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中,人事管理權限在縣(市、區)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須提供縣(市、區)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教育系統工作人員須提供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身份證以及現役軍人所在師(旅)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現役軍人的子女須提供身份證、現役軍人所在師(旅)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現役軍人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7.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須提供援疆干部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8.新疆戶籍人員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相關人新疆戶籍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9.報考面向工人職位的人員除提供職位要求的材料之外,還須提供企業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和在生產一線工作滿3年及以上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10.報考面向農牧民職位的人員除提供職位要求的材料之外,還須提供農業戶籍證明,以及戶籍所在鄉(鎮)黨委或政府出具的在農業種植、養殖、農畜副產品加工、農資經營、畜牧業等生產一線從事農牧業生產滿3年以上的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資格審查有報考人員不符合職位條件或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到人員取消資格后,根據面試入闈人員規定的比例,可在本職位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人員可遞補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凡查實有關材料主要信息虛假,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各地、各機關(單位)即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登記造冊、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記入報考人員誠信檔案。
六、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只進行一次。凡因身體等各種原因不適宜參加體能測評項目的(如孕期人員、傷病期間人員以及身體不宜進行劇烈運動的),不適合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建議選擇其他職位。
七、體檢
(一)體檢是如何組織的?標準是什么?
由自治區和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其中,《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修訂部分見國家公務員局官方網站“考試錄用”欄。
報考各級各類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執行。
(二)對體檢結果如果有疑問,應該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規定,招錄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提出復檢要求。經地州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其中,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自治區、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安排報考人員進行復檢。自治區、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
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職位,不再進行遞補(后續考察、公示、錄用環節,因不合格取消資格出現空缺職位的,均不再進行遞補)。
(三)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體檢注意哪些事項?
報考公安機關(含特警)、森林公安機關職位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報考人員體檢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其中,報考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建筑工程、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醫學、心理矯正、獄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教學等職位的考生,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請報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認真閱讀《招考簡章》有關內容,并注意相關要求,結合自身條件選擇報考。
八、錄用
(一)公示期滿后,是不是就可以正式錄用了?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擬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擬錄用。
公示期滿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錄用人員自行解除與原單位之間簽定的聘用合同、勞動用工合同,否則不予錄用。
(二)公示期滿后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多久能夠上崗?
公示期滿后,按照公務員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審批、錄用的程序,由招錄機關通知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到崗。
(三)錄用后是不是有崗前培訓?
對錄用人員,依據公務員法及自治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區公務員初任培訓工作的意見》等規定,由相關部門進行初任培訓和“雙語”培訓,并作為試用期滿考核的重要內容。
九、補錄
公務員招錄工作基本完成后,根據公務員隊伍建設需要和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招考過程的空缺職位,適時開展補錄工作。
十、違紀違規處理
報考人員違紀、違規、違法怎樣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其中:
1.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
2.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
3.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關于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