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樂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樂山市2016年上半年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46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和樂山人事考試網www.lspta.gov.cn發布):
一、招考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符合職位條件的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范圍
本科及以上學歷面向全國;大專學歷限四川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金口河區、馬邊彝族自治縣、峨邊彝族自治縣部分職位限樂山本市或樂山市金口河區、馬邊彝族自治縣、峨邊彝族自治縣考生(常住戶口或生源地)報考。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如下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其中報考職位要求進行彝語口語測試的,須在網絡報名前進行彝語口語測試,合格者方可進行網上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5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共招錄466名。
其中:市、縣級機關公務員14名,鄉鎮機關公務員172名,基層司法助理員39名,市、縣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241名。
招考單位、名額及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樂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公人員職位表》。
三、排序方式
本次招考的職位以縣(市、區)為單位,對條件相同的職位拉通排序。凡拉通排序的職位,在錄用公示合格后按總成績排名次序和錄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工作單位。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彝語測試
本次考試報考職位要求進行彝語口語測試的(職位編碼為26100184),報考人員必須先通過彝語口語測試方可進行網絡報名。
1.彝語口語測試申請。
需要參加彝語口語測試的考生,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登錄樂山人事考試網(www.lspta.gov.cn)在線注冊并填報相關信息和照片,提交測試申請,打印報名申請信息表,申請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18日上午9:00,逾時不再受理。此次彝語口語測試申請無需資格審核、照片審核和繳費,網絡提交申請成功即可參加測試,考生須對所提交的信息負責。技術支持電話:028-83336031;0833-2441824。
2.測試時間、地點。
提交申請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3月19日上午8:00到市人社局(樂山市中區團山街555號)大院內集中,報到時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和報名申請信息表,逾時或未按規定要求攜帶相關物品視為放棄測試。
3.測試方式、標準和要求。
(1)測試方式。以彝語口語現場交流形式進行。主考官或考官根據測試題用彝語提問,考生用彝語作答,考生測試結果當場宣布。
(2)測試標準。報考者須根據國務院1980年8月1日批準的《彝文規范方案》為依據,以圣乍話為基礎方言,以喜德語音為標準音,熟練運用彝語口語進行交流,發音清晰、準確,語音、語調正確,語速流暢,表述準確。
(3)評判標準。各考官根據每一考生彝語口語實際水平,客觀公正、實事求是進行評判,5名考官中,有3名及以上考官評出的成績為合格者,該考生的測試成績為合格。
(4)測試時間。考生根據主考官或考官提問,完成答題即可。
(5)考生務必遵守測試紀律,通訊工具在測試前要按要求存放,不得攜帶進入候考室和考室,不得與工作人員和考官單獨交流,不得擾亂測試秩序,否則作違紀處理。
(6)測試成績公示。參加測試考生的成績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示。測試合格的考生即可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報名。
(二)網絡報名
網絡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
市級部門的資格審查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縣(市、區)的資格審查由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招簡章和職位表,了解招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
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3月17日至26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核。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招簡章中公布的咨詢電話向招錄單位咨詢。
(三)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3月28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兩科共計10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5日下午17:00前到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樂山市市中區團山街555號主樓二樓)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四)職位調整
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不得低于5:1(馬邊彝族自治縣、峨邊彝族自治縣和金口河區三個艱苦邊遠地區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招錄單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市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五)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務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色、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