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為招考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等可能影響公平公正情形的,報考人員均須回避,不得報考該單位的職位。
二、關于報名
21.如何報名?
本次招考實行網絡報名,不設現場報名。網絡報名事宜詳見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上的《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考生報名指南》。
22.如何查詢各職位報名情況?
報名期間每天發布一次各職位完成報名繳費人數。為確保順利報名,報名期間最后一次發布時間為截止報名前24小時。最終的成功報名繳費人數情況于繳費截止后5個工作日之內對外發布。
23.網絡報名是否進行資格審查,如何理解誠信報考?
本次招考網絡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報名不設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自動根據考生填寫的居民身份證號等資料對性別、年齡、報考專業和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其他職位條件進行校核,筆試前不安排現場資格審查。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誠信承諾和招考公告,嚴格遵守誠信承諾。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和用人單位的職位要求,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職位報考并自行確認。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不得虛報、隱瞞有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以騙取考試資格,不得為“試考”虛假報名,以免干擾正常的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對于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和虛報、隱瞞有關情況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4.考生在報名時間上有何需要注意?
考生可在2016年3月18日9︰00至3月24日16︰00的時間內報名。但建議考生根據本人的專業、意愿和職業規劃等選擇報考職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報名,以免因網絡塞車、繳費不暢影響報名而造成遺憾。
25.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寫《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錄機關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26.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報名期間,報考人員未交考試費的可改報其他職位,繳交考試費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3月24日16︰00至3月25日16︰00期間,只能進行繳費,不可再更改報考職位。
27.考試費是多少?
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務員考試費為45元/科,兩科共90元/人。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免交考試費。
28.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如何辦理減免手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向報考職位所在考區考務機構申請減免考試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符合免交考試費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先在網上報名系統提交資料,通過資格初審后攜帶上述證明材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證于3月23日至24日工作時間內到報考職位所在考區考務機構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
三、關于考試及體檢
29.考試時需要攜帶什么證件?
必須帶齊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方可進入考場。
30.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怎么辦?
遺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
31.筆試地點在哪里?
報考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職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職位)的,筆試地點在廣州市;報考各市職位的,筆試地點在該市。具體按準考證提供的地點參加筆試。請報考人員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32.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考生有違紀違規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33.對違紀違規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其中,違紀違規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和處理。被認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通報。
34.《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5.如何理解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進行雷同卷鑒定?
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進行雷同試卷鑒定,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雷同試卷鑒定是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打擊考試作弊行為,保證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
36.如何查詢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左右,報考人員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www.gdzz.cn)、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www.gdrsks.gov.cn)公布。
37.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考生須提供哪些材料?
面試前須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由招考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38.體能測評有何規定?
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考生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熟悉規則;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測評結果得出后均不進行復測或補測。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
39.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廣東省2016年公務員的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人選。
40.體檢工作由誰負責?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怎么確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哪些?
體檢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一部署,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招錄機關承擔相關工作。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原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印發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計委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的相關職位(含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機關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中的部分職位)錄用公務員,其相關項目應按照該標準執行,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體檢標準仍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其他部門招錄公務員,都要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41.對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是否有身高或體重要求?
沒有。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須體能測評,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要求。
42.對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視力有何要求?
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的,不合格。
報考從事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網絡安全與執法、痕跡檢驗、刑事技術類職位,司法行政部門獄醫、心理矯正類職位的人員,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的,不合格。
43.色弱能否報考從事法醫工作的職位以及從事物證檢驗及鑒定等公安技術工作的職位?
不能。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類職位的,色弱,不合格。
44.哪些情況要復檢,復檢程序是什么?
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根據體檢項目的特點,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必要時,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體檢對象重新進行體檢,但應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不受時間和體檢次數的限制。
45.考察時需要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嗎?
錄用考察是對考生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錄用考察階段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46.報名政策咨詢電話和時間是什么?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電話:020-83133934、87185179。
咨詢時間:2016年3月18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時間除外)。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報考指南及職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條件進行確認。
47.本報考指南適用范圍是什么?
僅適用于本次考試錄用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