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四川省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和《關于做好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體檢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發〔2015〕6號)規定,現就體檢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員
根據招錄職位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共8人進入體檢,名單見附件1。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三、領取體檢通知書
領取時間:2015年7月15日下午15:00-16:00
領取地點:自貢人力資源市場(地點:自流井區交通路1號,龍井原市人事局大院內)
聯系電話:0813-2204158
請參加體檢的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面試通知書及本人近期(6個月內,下同)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準時到指定地點領取《體檢通知書》,并提交已填寫好的《公務員錄用體檢表》第1頁(見附件2,下載后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填寫,貼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
四、復檢
根據《公告》規定,招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其中: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結果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認同體檢結果。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費用由提出方負擔。根據復檢結果,由實施體檢的醫療機構作出體檢結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五、相關事宜
1.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體檢通知書》及《體檢須知》,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報到。未能準時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
2.在體檢過程中,考生要服從組織,遵守紀律,聽從工作人員和醫務人員的安排,不得與外界有任何聯系,不得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有弄虛作假等任何作弊行為。對違規者,一經發現,即取消錄用資格,并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處理。
3.遞補體檢事宜將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zgrsj.gov.cn)、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發布。
4.體檢工作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市紀委派員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813-2209350)。
5.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1. 2015年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中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體檢人員名單.rar
2.《公務員錄用體檢表》第1頁.rar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