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首大學公開招聘方案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校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招聘工作。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
(三)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職稱、專業、年齡和其他條件。
(四)接收的碩士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0日前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五)應聘人員須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且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學工部輔導員崗位1:招聘計劃1名,要求:女,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30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輔導員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2歲),本、碩階段擔任過班委會、團支部及以上學生干部職務一年及以上,熱愛學生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同等條件有心理咨詢師、職業生涯規劃咨詢師證的優先。
學工部輔導員崗位2:招聘計劃1名,要求:男,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30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輔導員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2歲),本、碩階段擔任過班委會、團支部及以上學生干部職務一年及以上,熱愛學生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同等條件有心理咨詢師、職業生涯規劃咨詢師證的優先。
紀檢監察管理崗位:招聘計劃1名。要求: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經濟類、管理類、法學類專業,年齡35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及以上紀檢監察或審計工作經歷。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吉首大學校園網等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9日—2017年5月21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請應聘者登陸吉首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下載中心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同時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含第一學歷證明材料)、應聘屆畢業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到吉首大學政務中心4樓409室報名。
每個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多報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及考試相關事宜在吉首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公布。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應聘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和才藝展示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才藝展示占綜合成績的1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主要為教育學、心理學和公共基礎知識。
面試、才藝展示: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達到筆試合格數線人員的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才藝展示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組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才藝展示,應聘人員根據個人特長現場展示。
應聘紀檢監察管理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考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案例分析。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的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組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上述招聘崗位設置單項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時間、地點和各環節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吉首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公布,請應聘者及時關注。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內容主要為政治思想、心理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是否違反政策法規及資格復查等。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享受本校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43-2198013(大學人事處)
監督電話:0743-8564814(大學紀檢監察室)
吉首大學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