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美術學院大連校區2017年招聘公告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魯迅美術學院大連校區部門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院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魯迅美術學院大連校區2017年招聘崗位信息表》;
(五)碩士及以下學位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行。
應聘者的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2017年畢業生可先行報名,經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魯迅美術學院官網及省內部分高校招生就業網站上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注:自2017年4月29日至5月7日系魯迅美術學院五一小長假和春假時間)。
報名方式:按具體崗位要求填寫《魯迅美術學院大連校區2017年招聘人員報名信息表》,需本人持《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證書、資歷材料、證明材料等原件、復印件到基層用人單位現場報名。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個人條件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隨時發現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核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主要對應聘者個人綜合能力、崗位專項技能、工作實績、講課技能、科研潛在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提出。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可另選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
由校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
魯迅美術學院大連校區對擬聘人員按人事代理制度簽訂勞動合同書,辦理人事代理人員錄用手續。對于擬聘用有疑義的人員相關部門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律檢查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將解除聘用關系。
六、其他
1.在招聘考試期間,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2、其他未盡事宜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附件1:《魯迅美術學院大連校區2017年招聘崗位信息表》
附件2:《魯迅美術學院大連校區2017年招聘人員報名信息表》
聯系電話:0411-39965601
魯迅美術學院大連校區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魯迅美術學院大連校區2017年招聘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