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開招聘公告
為保證我校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需要,解決部分專業教師緊缺的狀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晉人字〔2009〕6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1]88號)、《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晉人社廳發[2011]995號)及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和下達2016年省教育廳直屬高校及直屬單位人員錄用招聘計劃的通知》(晉教人[2016]11號)等文件精神,呂梁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學歷層次高、專業知識強的人才充實教師崗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16年共計劃招聘4個教師崗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見《呂梁學院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計劃表》。
呂梁學院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計劃表
招聘單位 |
崗位 |
人數 |
年齡要求 |
學歷學位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要求 |
備注 |
呂梁學院 |
教師1 |
4 |
40周歲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專業不限 |
與招聘單位現開設專業相同或相近 |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應聘者須為博士研究生,同時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應聘者博士期間所學專業須與招聘單位目前開設專業相同或相近(招聘單位目前開設專業見附件1);
(六)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七)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3日。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23日下午18:00。
2、網上報名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投遞報名材料。投遞報名材料郵箱:llxyrsc@163.com。
3、現場報名地點:呂梁學院人事處(呂梁學院新校區行政樓四層401室)。現場報名只需提供電子文檔材料,其材料要求與網上報名材料相同。
4、咨詢電話:0358-2274230
(三)報名材料及要求
1、報名材料: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身份證、科研成果證明及榮譽證書等原件的掃描件,以上掃描件單獨存為文件并加注相應的文件名,不要粘貼在word文檔中;
(2)個人簡歷電子版;
(3)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文件名以個人身份證號命名。
(4)《呂梁學院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附件2)。
(5)《呂梁學院應聘人員情況匯總表》(附件3)。
(6)個人簽名的《呂梁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報考誠信承諾書.doc》掃描件。
(7)在職人員和委托代培人員須提供相關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原件掃描件。
重要提示:(1)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均須提供碩士和博士兩個階段的證書,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2)暫時未領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的推薦證明(應注明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的領取時間);(3)暫無身份證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蓋騎縫章的戶籍證明;(4)個人簡歷中描述科研成果時需注明“SCI、EI”等字樣和影響因子。
2、報名材料要求:
(1)請應聘者如實填寫報名材料,將報名材料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個文檔,以壓縮文件格式進行上傳。文檔名稱為:教師1+所學專業+姓名(如教師1+建筑學+張三),其中所學專業必須與本人博士畢業證所填專業一致。
(2)要求本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和提供規定的全部材料,信息填寫不真實或填寫錯誤的,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將取消報名資格。
(四)資格審查
1、學校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在呂梁學院網站公布或通過短信電話通知本人參加招聘考核。
2、符合參加招聘考核人員在招聘考核報到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報到證、身份證、提供科研成果證明及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的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同意的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論文原件。
參加招聘考核的應聘人員所提供的證件不全或證件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考核資格,不得參加招聘考核。
(五)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教育廳的監督指導下進行,分為兩個環節。
1、第一環節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學習、基本素質等情況。應聘者按所屬學科進行個人陳述和答辯,時間為20分鐘,其中個人陳述10分鐘,答辯10分鐘。此環節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應聘者成績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環節,并遞交本人的科研成果和反映科研水平的獲獎證書原件。
2、第二環節主要考察應聘者專業素質、業務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科學研究能力。應聘者按所屬學科進行試講和答辯,時間為20分鐘,其中試講10分鐘,答辯10分鐘,此環節滿分為100分。應聘者合格線為60分,成績不達合格線者,直接淘汰。
(六)招聘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1、根據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復試成績相同者,科研成績高者優先。
2、體檢與考察工作由呂梁學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有關事宜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3、體檢標準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若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考生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醫院與初檢醫院為不同醫院。
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對體檢、考察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不遞補。
(八)擬錄人員公示、報批和辦理聘用手續
1、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報請學校招聘工作領導組審核,擇優確定擬錄用人選,并在呂梁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報批
對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
3、辦理聘用手續
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復,辦理相關錄用手續。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4、在考試、體檢、考核等各個招聘環節招聘名額出現空缺時,將不再遞補。
四、待遇
列入事業編制,按照國家、山西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各類人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根據呂梁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五、工作紀律
(一)招聘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教育廳的監督指導下進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聘各環節的工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
投訴電話:0358—2274212,2274213。
(二)學校嚴格執行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個人信息材料等,或在筆試、面試和考核過程中出現作弊行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呂梁學院
2016年8月8日
附件:
4、《呂梁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報考誠信承諾書.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