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師范學院2016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據《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晉人字[2008]118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1]88號)、《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晉人社廳函[2011]995號)、《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6]21號)、以及《關于下達2016年省教育廳直屬高校及廳直屬單位人員招錄招聘計劃的通知》(晉教人[2016]11號)的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招聘博士研究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單位、經費性質和地址
1.招聘單位:太原師范學院
2.經費性質:全額事業
3.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高校新區大學街319號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6年省教育廳直屬高校及廳直屬單位人員招錄招聘計劃的通知》(晉教人[2016]11號)文件批準的計劃,2016年我校將面向社會招聘博士研究生36名,具體崗位計劃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良好的學風和扎實的理論基礎,具有講授本學科領域核心課程的能力。
3.具有履行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專業技能條件,具有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
4.年齡一般應在40周歲以下,所學專業與本科、碩士專業一致或相近。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四、報考程序
1.發布公告
本方案經省教育廳、人社廳審核批準后,在太原師范學院網站公告。
2.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全年招聘。
報名地點: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高校新區大學街319號太原師范學院人事處(致遠樓244房間)
聯系電話:0351-2167862聯系人:苗老師、王老師
電子郵箱:tysyrsc@163.com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可隨時通過聯系電話進行咨詢,并通過電子郵箱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學校將對符合我校學科建設要求的相關人員進行面試考察、考核,擇優錄用。相關待遇詳見《太原師范學院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院人字[2016]2號)。
應聘者請及時與我校人事處聯系,并將個人報名表(附件2)和報名材料發至電子郵箱tysyrsc@163.com中,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學校+學歷+專業名稱”。
五、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六、面試考察
博士研究生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考察程序。面試采用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的理論素養、思維能力、創新能力以及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進行考察。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七、考核和體檢
學校人事處負責組織對面試考察合格人員的考核。主要對面試考察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學習成績及遵守法律法規情況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
按照面試考察、考核的結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標準執行。如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用資格。
八、確定擬錄用人員
學校人事處根據面試考察、考核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學校同意后,報上級部門審核。
九、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若發現有違法違紀、材料不全或提供虛假證件等情況的,取消其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在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學校人事處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在辦理錄用手續過程中,如因擬錄用人員檔案材料不符合有關規定而無法辦理錄用手續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監督與紀律
1.應聘人員應實事求是,確保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實可靠,一旦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2.招聘工作要嚴格實行回避制度,有關負責人員和工作人員涉及本人有回避關系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3.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透明,嚴格公示制度,工作中接受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監督投訴電話:0351-2167842。
附:
1.太原師范學院2016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計劃表
2.太原師范學院2016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報名登記表
太原師范學院
2016年8月8日
附件1:太原師范學院2016年度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 太原師范學院2016年度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