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學院關于直接考核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編制外工作人員,現將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
實行合同管理,編制外聘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社會招聘 2015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要求學歷(學位)證書,且符合《四川民族學院2015年直接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一覽表”所列招聘崗位需要的其它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相符;不符者取消報考資格。
(4)在職人員具備條件報考者,須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的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2006〕34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被學校或單位開除、開除留用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報名
(一)選擇崗位
報考者登錄四川民族學院網站(http://www.scun.edu.cn/)后,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9日。
(2)報名程序:
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進入“四川民族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http://gkzp.scun.edu.cn)按網絡提示要求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四川民族學院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3)資格初審:
報考者在提交《報考信息表》2個工作日內由用人部門和人事處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陸四川民族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系統,打印《報考信息表》1份,供考核資格復審時使用。
四、考核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
通過網上初審人員于2015年12月3-4日到四川民族學院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
1.《報考信息表》1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二)面試時間
面試于2015年12月5日在四川民族學院進行。時間、地點及面試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通過考核資格復審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側重于應聘者實際動手操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
2.考核由用人部門組織實施,考核方式和考核辦法由用人部門具體負責制訂和實施(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3、4、5)。
(二)考核成績公布
考核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四川民族學院網站公布考核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
六、確定體檢人員
按考生的考核總成績及招聘崗位的計劃數1:1確定體檢人選,若體檢不合格,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須在學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學校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八、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者,由學院直接考核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學校審定后,在學院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內及以后因舉報查實取消資格或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九、辦理手續
公示期內無異議者,經學校審定,同意聘用人員由學校人事處通知擬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十、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直接考核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我院將嚴格按照公告的程序進行,整個招聘工作都在有關部門監督之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處理。
十一、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836-2855978(四川民族學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0836—2856171(四川民族學院監察審計處)
聯系地址:四川省康定縣姑咱鎮文化路4號四川民族學院人事處(四川民族學院B區綜合樓8樓)
附件:1.四川民族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