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江西省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要求,凡參加招聘教師筆試入闈人員(含調劑入闈、遞補入闈)須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才能進入我縣招聘教師面試。現將參加資格復審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 資格復審時間安排:
第一批入闈及調劑入闈人員,資格復審時間為2016年7月5日----7月7日。
遞補入闈人員資格復審時間為2016年7月9日----7月11日。
二、 資格復審地點安排:
金溪縣教育局大樓四樓人事股辦公室。
三、 資格復審須帶好的相關證件:
1、 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筆試準考證的原件和所有證件的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張。
2、 代課教師須帶好代課年限證明,代課年限證明必須有其本人在我縣代課學校校長簽字和學校公章。
3、 經政府批準,教育局備案的現仍在金溪任教的校聘教師(僅指金溪一中), 由金溪一中出具證明。
4、 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持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即通過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環節考試測試)。
5、 在職在編教師還須提供原單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的證明,如不能提供,資格復審不予以通過。
四、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以自動棄權論處。
金溪縣教育體育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