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政審工作由納雍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考察政審工作應成立考察政審組,由兩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作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因考察政審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采取查閱個人人事檔案資料、實地考察、個別談話、函調相關材料等方式進行。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計生狀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16年7月5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2016屆畢業生截止到2016年8月10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資格證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報名時隱瞞真實身份、提供虛假材料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應聘zz01至zz10、zx08、zx09、ys01崗位的,直接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應聘zx01至zx07、zx10至zx12崗位的,在所應聘崗位內(詳見《納雍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城中學(中職)教師崗位說明書》附件3),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筆試成績高的先選崗;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按抽簽的方式來決定選崗的順序),再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經主管部門審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鑒證后,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崗位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五年,五年服務期限未滿者不得調整工作崗位,也不能參加任何錄(聘)用考試。
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
十一、紀律監督
此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整個招聘過程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及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0857—3536723(納雍縣教育局人事股)
0857—3531064(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錄股)
監督電話:0857—3532825(納雍縣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三、本方案由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四、考試工作結束后,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舉報并經查實不符合聘用資格條件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發布。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方案,關注招聘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
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21日
附件:
附件2:納雍縣2016年公開招聘縣城中學(中職)及幼兒園教師報名資格審核表.rar
附件3:納雍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城中學(中職)教師崗位說明書.xls